?中国历史上的娈童

在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学中,同性恋是开放和宽容的。随着中国逐渐参与国际社会,社会认同是否回到起点?现在有容纳同性关系的地方吗?《中国日报》周日团队的韩冰冰、甘甜、石莹莹和徐玲带来了这篇报道。

娈童是指成年男子和年轻男子之间的爱情关系,在黄帝时期流行,黄帝被视为中华文明的创始人。至少,古往今来各种文学作品中都有记载。

无论是民间神话还是文学经典,都是用短句和长句来描述男女之间的同性关系。

社会学家潘光旦认为,同性恋是生活中的自然现实,在人类历史上存在已久。潘在20世纪30年代翻译英国心理学家哈夫洛克·埃利斯的开创性著作《心理学》时,受到启发,寻找中国历史上同性恋存在的可靠线索。然而,他发现了很多线索。他的研究被编入《心理学》中文版附录,成为中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同性关系的著作。

据潘考证,同性恋最早见于《商代纪年》。商代初期(约公元前16世纪-公元前11世纪),大臣易英在官员中作出“10犯罪行为”的刑罚。其中之一是儿童性骚扰。

然而,潘惊讶地发现,在随后的周朝(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256年)有一个流行的谚语如下:“英俊的男人可以从他们的旧智慧分散皇帝。”因此,他认为同性恋在商周时期非常普遍。那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对同性关系提供了生动而详细的描述,尤其是皇家宫殿的记录。浪漫的同性恋爱情故事被反复讲述,甚至在人们试图评判同性恋的今天。

最早的此类故事是《春秋》记载的“背后喜抱”。当龚景威胁要杀死一个经常盯着他看的官员时,圣人晏子告诉龚景,杀死一个“欣赏你的美丽”的人是错误的。我同意晏子的说法,龚景要求裁判“从背后拥抱他”。

在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司马迁和班固都写过关于皇帝男妾“不幸”的报道。根据这些,潘得出结论,西汉时期(公元前206年-公元24年)几乎每个皇帝都有或怀疑有男人。其中最著名的男宠是董贤。据说艾帝醒来发现龙袍的袖子压在了伙伴熟睡的董贤下面。他不愿叫醒他心爱的“妃子”,哀悼了皇帝,然后迅速离开去处理日常事务。从那以后,男性之间的同性恋爱经常被称为“断袖之爱”——这是对那些仍然不好意思公开讨论同性恋关系的人的委婉说法。到了晋代(1115—1234),同性恋已经成为上层社会的普遍现象,官方报道中也经常提及。

潘说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晋朝是世界历史上男性特别注重外表的几个时期之一。潘还说,另一个时期是古希腊,猥亵儿童是生活中可以接受的一部分。“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同性恋比异性恋更神圣(没有相关的文献引用),我们也说不准古代的人是不是这么想的,但很明显,同性恋在当时并没有过多的社会偏见和道德谴责,”潘说。

在中国,隋朝(581-618)后不久,同性恋逐渐从官方报道中消失。潘引用小说等随意引用,其真实性常被质疑。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唐朝(公元618-907)和元朝(公元1271-1368)。好像同性恋只在明朝(1368-1644)和清朝(1644-1911)重现过,但情节差别很大。

同性恋经常出现在大学者纪昀、大诗人袁枚等著名作家的作品中。小说家曹雪芹的经典小说《红楼梦》中,至少有三个人物被明确描述为同性恋。也是在清朝,中国第一部同性恋小说《花之宝》问世。

这一时期,潮流发生变化,以“南方时尚”闻名,以“南方”和“男人”为谐音,因为同性恋在广东、福建等南方省份更为普遍。然而,女同性恋第一次被承认。据说在广东及周边县市,女同终身不结婚同居是可以接受的。

清朝时期,所谓的“私宅”生意发展起来。在禁止妓女在剧团雇用女歌手的政策实施后,男戏子开始唱女角色。在私下表演的同时,一些有魅力的演员,被称为相公,也为他们的男性客户提供台下服务。然而,他们没能逃脱社会偏见。据潘说,由于相公的社会地位低下,他们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女妓们在变好之后往往会获得第二次过正常生活的机会,而相公却终生遭受社会的羞辱。甚至他们的后代都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

清朝的民间文学里有一个照顾同性恋的神。就是大名鼎鼎的“兔神”,叫胡天宝,因为跟着一个帅官被杀。在地狱里,他被嘲笑,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同情,地狱之神任命他为同性恋者的守护神。这是一件有趣的轶事,因为它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同性恋的普遍态度。

中国社会学家李银河将社会宽容称为中国的“文化优势”。李在她的文章《中国在同性恋接受上如何领先又如何掉队》中指出,过去中国对同性恋者的宽容程度超过了一些迫害同性恋者甚至至死的西方社会。她觉得中国有文化自信的人并不害怕接受另一种生活方式,但与其反对,还不如忽略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