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发明了数字大写的汉字?
汉字中有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百、千、万”,对应的大写是:“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一百、千”。大写数字的广泛应用是防止人们篡改数字进行经济犯罪的有效措施。那么,是谁发明了大写数字?一说:明朝初年,一桩涉及12名高官和六部侍郎的“郭桓贪腐大案”,就是利用空白账本做假账,篡改数字侵吞钱粮,总金额达2400多万石,几乎相当于当时全国秋粮征用的总数。朱元璋对此大怒,下令将郭桓等数万名帮凶斩首。同时,他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来惩罚经济犯罪,并在财务管理方面采取了技术防范措施。他把汉字中的数字改成了难以涂改的大写,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10000”改成了“12345678900”,被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数字大写。第二,据明末清初考据家顾考证,武则天不仅将国名由“唐”改为“周”,而且还产生了许多汉字。那个时期竖立的石碑上大多有大写字母。而且,大写的数字在诗歌中也很常见。如白居易宋版《白长庆集》中“论营,请乐维伯等四军各守其物”有这样的描述:“军一月开销,计二十八万。”顾在《岱岳寺石刻造像志》一书中清楚地揭示了他的推论:“凡是用作一、二、三、四、五、地、七、八、九等的数字。都是武侯改做的。”由此可知,武则天的“自造词”——中文大写的数字,比朱元璋早了近700年。三种说法:1959~1975,新疆吐鲁番出土的文物中有很多使用大写数字的例子。如阿斯塔那35号墓所刊《西州高昌县唐林德元年(公元664年)官贷童子》载:“唐林德元年官贷童子”(《官贷童子》)据此抄本记载,林德元年十二月三十日,重华乡正始郑玄为二斗至仓市的麦款支付利息。再比如兵部写的《高昌延昌二十七年(公元587年)六月》中的“都买一匹马,用钱收四十五条”的话。北梁宣石十一年(公元422年),马寿条作为酿酒活动呈上,并写有“分酒迎宾”字样。这些有零散大写数字的记载都是武则天以前的,说明人们在4世纪左右(东晋末期左右)开始有意识地在证券契约中使用大写数字,距今已有1600多年。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资本数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发明出来的,并陆续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武则天继承民间写法,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使之广泛流行;朱元璋出于国家在经济领域的整顿,下令在全国大规模强制实行完全大写的数字,从而完善和规范了大写数字的应用。在现代社会的今天,银行汇票、往来支票、实用发票、合同协议、账户凭证等各种经济文本都必须标注大写数字,这已经成为一种“既定”的规则。而且随着高科技的发展,金融机构开发应用了电子支付密码、智能指纹验证、特定身份识别等更加复杂的防伪技术,进一步增强了国家财产和民间资金的保密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