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场的历史演变

195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苏中行政公署协商划定大丰(称台北县),因与台湾省省台北市同名,于1951改称大丰县。)以四岔河为中心的20万亩荒地为上海垦区。同时成立了上海最早的农垦工作领导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垦区劳动生产局(以下简称垦区管理局)。同年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黄旭洲为垦殖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旭洲,湖北黄冈人,1904,1927年2月参加中国* * *,参加过北伐战争和南昌起义。上海解放后,先任民政局副局长,后任垦殖管理局局长。后来,他被调到湖北省工作。曾任第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1984年病逝于武汉),副主任沈、郑洪辉。

围垦管理局办公地点原在江苏兴化,后迁至江苏大丰新城,最后到达大丰四岔河。垦区管理局是上海市政府序列中的正局级单位,下设工业处、农业处、生产处、管理处和办公室,还有学校和新村。垦管局的下属成员比较复杂。除了干部家属,社会上主要有服刑人员、无业人员、流浪儿童。当时统称为“垦民”。8月1952根据工作需要,农垦管理局更名为上海农场局(简称农场局),6月1956更名为地方国营上海农场。它的工作由市公安局领导,是上海对罪犯的主要改造和教育场所。曾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大型劳改单位。1964,罪犯被制止,这里成了刑满释放人员留就业的地方。从1968到10,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安排,先后安置了6000多名上海知青。1973 65438+10月9日,上海农场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市革委会的指示,向上海市农业局划拨123800亩土地、房产和流动资金,用于建设上海海丰农场。1974年3月和1975年6月,上海农场将41000亩土地和房产划拨给海丰农场(1980,16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