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高中历史始皇帝采取了以下措施:“求心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始皇帝采取了“求和”的措施,实行郡县制。

郡县制是指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制下,县及县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西周时郡大于县,伊周树作罗:“千里有四郡”;《左传》哀四年:“克敌者,以大夫受郡,以大夫受郡。”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为了加强管理,设置郡县,直接任命一些不能世袭的官员为地方官。后来,金在中国设郡。君主任免地方官员。这种制度将分散的各级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防止了分封制造成的分裂。到了战国时期,这种制度逐渐被强国采用,逐渐沦为贵族地区。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秦国。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秦武公过龙山,正面指向吉荣,占据了现在的甘谷。平定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行政机构——蓟县(今甘肃甘谷县)以宗族名义成立。这是中国县制的开端。秦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国实行“郡县制”的朝代。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出现了是否在晋中之窗设郡的争论。当时很多大臣,尤其是李斯的上司王万,认为楚、燕、齐以前的疆域离秦国很远,主张分封,把世袭的爵位授予当地贵族。而廷尉李斯认为分封制是周朝诸侯混战的根源。他大胆地反驳说,周制定的政策是一场政治灾难。晋中之窗周王室的亲戚一旦取得了他们的土地,马上就互相疏远,发动战争,但皇帝无力阻止,所以结论是“诸侯不便”。【1】他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被秦始皇采纳。在郡县制下,* * *有36个郡,每个郡都有一个警卫(相当于总督)、一个中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一个监察官(相当于特派员)。县下辖的县;郡县(卫戍)和郡县(敕令)由皇帝直接任命。汉代仍继承这一制度,形成了三级行政管理。此后成为以后历代地方政治制度的基础,直到唐朝才被道制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