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冤假错案时有发生。古人是如何平反的?
在古代,科技手段和法律都有很大的不足。所以古代官员在判案时,往往会受到各种原因的限制,造成错案。所以古人在处理这些冤假错案的时候,往往会收集证据,告诉他有新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那些更激进的人可以向上一级报告或敲锣打鼓表达他们的不满,以改过自新。古代的康复系统也很复杂。
一、相对柔和的做法由于裁判官案件的误判是一件极大影响裁判官仕途的事情,因此,为了裁判官的面子,很多人采取相对柔和的做法。就是我上诉到政府办公室,通过我掌握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这种方式比较温和。在错误还没有酿成大祸的时候,我通过自诉证明自己的清白,知府的面子保住了,仕途不受影响。这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做法。自诉是一些政治清廉的朝代最常见的做法。
二、激进的做法当冤假错案发生时,很多人在知道自己要被定罪,自己是无辜的情况下,会非常愤怒,所以会采取激进的措施。经常在衙门门口敲锣打鼓,表达自己的委屈。这种方法可以在整个过程中吸引许多人和上级的注意。因此,一旦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当行为,或者判决不符合民意,就会危及知府的官位。同时,你更激进的是向知县的上级报告期间发生的一些大的冤假错案,更有甚者,你冒着生命危险在皇帝面前反应。这样不仅会危及自己,还会打击朝廷的权威,所以损失很大。
古代发生冤假错案时,由于法律和技术的制约,无法自证清白。在古代,人们采取不同的措施来改造自己。软的是去政府办公室进行交涉和重述,激进的会直接鼓捣自己的怨气,向上级进行交涉。两种做法在中国历史时期都有,软的只存在于政治清明的朝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