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1898年美西战争后,民族主义者阿奎那多(E. Aquinaldo)在菲律宾岛上建立政府,宣布菲律宾独立。但在西班牙和美国的默契下,美军登陆菲律宾,进入马尼拉,宣布成立军政府。这时,菲律宾政府也通过了自己的宪法。(注意此时有两个政府。)
1898 12 10年美西战争后,西班牙正式将菲律宾割让给美国,美国给西班牙2000万美元作为赔偿。(按说,签订和约后,应该是从军事占领阶段到友好占领阶段。但由于菲律宾国内存在不同的反对派武装,军事占领的阶段还没有结束。这和日军占领台湾省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华山“平叛”是一样的,也和1947年台湾省的军事镇压和动乱非常相似。)
1899 E .阿奎那多颁布宪法,建立菲律宾共和国,成为首任总统。这时,美国和菲律宾之间爆发了武装冲突。(以战争法来说,就是占领军政府以平定占领区的叛军政府。就国内法而言,它意味着外国势力干涉居民建立国家的自决权。)
后来,美军在“平定叛乱”中取得了胜利。
1901年3月2日,美国国会授权美国总统拥有结束菲律宾军政府的权力(当时美国也在确立其领土宪法法源)。
1901年,美国总统任命了第一任菲律宾民政总督,正式开始了民政管理阶段。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给予菲律宾人与美国人同等的权利。
1907年7月30日,美国在菲律宾举行议会选举。后来,1916年8月29日,美国国会通过,总统签署了著名的《琼斯法案》。美国通过《琼斯法案》时说:美西战争并不拥有菲律宾,只是希望菲律宾在建立稳定的政府后撤军。
1919菲律宾人民在美国国会游说准备独立,菲律宾国会也通过了类似的宣言。
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泰丁斯-麦克杜菲法案》,详细规定了菲律宾独立的步骤。
菲律宾人选举制宪代表,起草并通过宪法草案。美国总统签署了宪法草案。菲律宾举行全民公决批准了这部宪法,随后于1935年选出了第一任总统(任期六年),并于1935+015成立了菲律宾协会。1941年11月11日选举第二任总统。
后来出现了一个宪法修正案草案,也是经过了上述复杂的程序,最后由美国总统批准,然后全民公决通过。
1942 65438+10月3日,日本占领菲律宾,麦克阿瑟和菲律宾政府(总统和副总统)撤退。
”(MacArthur的《我将归来》,战争后期陆海军的所谓争论,就是夺取菲律宾或台湾省之争。本来决议是基于海军攻占台湾省的意见,但麦克阿瑟和罗斯福私下会谈后,决定被逆转。其实我不知道麦克阿瑟说的是什么,但是由于美国总统有保护“领土”的宪法责任,跳过菲律宾可能会对宪法责任产生怀疑,麦克阿瑟的《我应当回来》显然具有宪法责任的意义。同时,陆军比海军更懂《占领法》,虽然海军也懂战争法(海战)。”
日占还根据占领法实行戒严和军管。
1943年6月,日本召开制宪会议,制定了宪法草案。1943,10年6月,菲律宾第二共和国。
此时,美国国会决定延长流亡美国的菲律宾总统和副总统的任期。后来美国国会授权美国总统于1946年7月4日宣布菲律宾独立。(注:菲律宾独立不是菲律宾宣布的,而是美国邀请世界各国承认菲律宾独立的。)
1945美军收复菲律宾,太平洋战争结束。1946年4月23日举行总统选举,随后美国于1946年7月4日正式宣布菲律宾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