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9月成立,1954。

说明:1953年,中国基层政权在普选的基础上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国家权力体系全面确立,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扩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65438年至0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障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和规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通过了五部关于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法。

根据1954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4年,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1965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基本上如期召开。基层人大从1953到1963共进行了五次选举,基本上都按时当选。但在1966到1976的“文革”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全国人大会议连续十年不召开,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十多年不举行,极大地损害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