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住院记录要保存多少年?

医院病历至少应保存30年。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可以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并保存。

第二十九条门诊(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存,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和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扩展数据: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诊(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的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标识号。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识别号与患者识别号关联,识别号和识别号均可用于检索病历。

门诊(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时,其保存的病历应当由变更后的医疗机构保存。

医疗机构被撤销后,保存的病历资料可以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按照规定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