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掌权的新政权是?

苏联人。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

马克思没有公开称巴黎公社为无产阶级专政。恩格斯在马克思《法国内战》的导言中第一次明确地把巴黎公社称为无产阶级专政1891。马克思在3月5日给魏德曼的信1852和哥达纲领批判1875中说,无产阶级专政是过渡时期,是过渡的政治工具。马克思也认为公社是一种过渡现象。这将有助于认识到公社和无产阶级专政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马克思说:“公社是最终能在经济上解放劳动的政治形式。”这意味着公社也必须实现从未解放过的劳动形式的解放,实现从资本主义向* * *生产主义的过渡。只有消除了“阶级差别”,政治制度才会终结。公社不符合这个条件。

当马克思在《生产党宣言》中规定“一切生产工具应集中在国家手中”时,他想到了一种类似公社的机构,尽管在他获得公社的经验之前,这种机构的机制或形式并不明确。控制着中央集权的“一切生产工具”的国家,只是一个“联合的个体”。因此,马克思在1848中对“集中”的理解具有强烈的民主意味,这与他在1871中对公社的描述并无二致。马克思断言,革命将使无产阶级赢得“民主之战”。

第二,马克思没有把无产阶级专政想象成一种国家形式,公社和国家是对立的。

包括列宁在内的一些理论家,承认公社对马克思来说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把无产阶级专政想象成国家的一种形式。他们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作为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出现的。但是公社绝对不是中央集权的国家。他们的观点将非常具有误导性,特别是因为,正如我们现在所认识到的,国家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官僚工具。当然,在法国内战中,马克思认为“少数但仍需由中央政府履行的重要职能不会被废除”。但这并不意味着保留中央政府本身,因为马克思解释说,这些“职能”应该“通过消除国家权力来实现”。公社要实现的不是任何一种政治、经济或社会转型,而是向无阶级社会的转型。那么,一个官僚集权的国家模式如何监督这种转变呢?

上述理论家的观点,主要是建立在专政的消极(或否定)成分,即镇压成分的基础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包含镇压的成分,但是这些成分不应该把社会主义的进步变成官僚主义。用有组织的阶级力量来镇压反革命,并不能证明官僚斯大林主义国家是合理的,因为这种国家形式在理论上和结构上与* * *资本主义的成分是不相容的。

对马克思来说,公社与国家完全相反,是“中央集权的、有组织的、窃取政府权力的社会主人,而不是社会的公仆”。马克思认为,公社以前所有的革命和反动派都导致了对工人阶级的压迫,因为压迫的国家机关和工具只是“从一个压迫者集团转移到另一个压迫者集团”。公社的特点是“这场革命的对象不是任何形式的国家权力——正统的、立宪的、和谐的或帝国的”,而是“国家本身”。

在法国内战中,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利用它在全国各地的机关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即常备军、警察局、官厅和法院。”这句话应该联系马克思上述反对国家的论点来理解,但后来很多马克思主义者错误地把这段话理解为马克思期望工人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来反对资产阶级国家,以马克思主义的名义来证明苏联模式国家的合理性。

马克思没有要求建立无产阶级国家,而是要求彻底消灭国家。这是因为国家是奴役工人的“政治工具”,“不能作为工人解放的政治工具”。公社可以解放他们,因为公社“是把国家权力收回来,并把它从统治和压制社会的权力变成社会本身的活力的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对1871之后发表的《生产党宣言》的唯一补充是,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和国家的观点在经历了巴黎公社之后发生了变化。早在1852,马克思就认为应该打破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在公社经历之后,马克思在1871写给库格曼的信中写道:“如果你读了我的《第十八个雾月》,你会看到,我认为法国大革命的下一次尝试,并不仅仅是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部分人转移到另一部分人身上,而是要打破它。”他在晚年没有放弃这个观点。1875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重复了他早期的反中央集权理论:“自由在于把国家从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一个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

第三,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是官僚制度

既然国破了,还有什么会死?既然无产阶级专政始于打破官僚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那么灭亡的将是无产阶级专政本身。无产阶级专政将持续到“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被消灭”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虽然国家被粉碎,但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仍然存在,后来被消灭,这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

对马克思来说,官僚国家机器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灭亡过程之前被废除。原因有二:1。官僚主义与人类的彻底解放是不相容的,特别是因为官僚主义会分裂工人阶级,使其非政治化;2.官员将成为独立的社会和政治力量,抵制灭绝。

列宁在1917中断言:“社会主义不是按照上述命令建立的。它与官场中的官僚机制完全不相容;充满活力和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自己创立的。”(《列宁全集》第2版第33卷第53页)而列宁在1918中宣称:“正是为了社会主义,才要求群众在劳动过程中无条件地服从领袖的统一意志。”(《列宁选集》第3版第3卷第501页)后一种叙述中的主要思想后来发展为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为中央集权的官僚国家的理论,这是不公平的。官僚国家的集团利益和等级制度使官僚机构独立于社会和功能。官僚国家只代表抽象意义上的人类解放,并不触及社会不平等。官僚国家对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消极目标是有效的,但对无产阶级专政在制度上实现人的解放的积极目标是不合适的。马克思认为,只有当人们“认识到并确保自己的权力是社会权力,并且不再把这种社会权力从作为政治权力的自己中分离出来”时,人类的解放才能得到充分实现。官僚国家使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分离永久化。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像公社那样努力反对这种分离。公社最积极的特征是使政治权力非制度化,从而使社会重新政治化。对马克思来说,官僚国家是异化的,因为它是“人的自由和人的自由之间的中间阶段”,因为它造成“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彻底解放的目标在官僚制度下是无法实现的。

无产阶级专政不能是官僚机构的第二个原因是,国家官僚机构一旦建立,就会成为利益集团,其成员享有经济和权力相关的特权。官僚不仅抵制灭绝,还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各种手段使自己处于稳固的地位。而且,在任何形式的经济体系中,官僚制作为一种寄生肿瘤,都会为其存在找到各种理由和支撑。正因如此,消除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不一定会使官僚制度消失。

与马克思不同,列宁始终坚持国家必须依靠单一的社会经济阶级。所以列宁得出结论,随着资产阶级的消灭,国家将“自行消亡”。这一理论错误导致列宁主张将苏维埃(公社)改造为“国家组织形式”。这个政策把工人阶级组织变成了受制于官僚主义的官僚机构。1921年,列宁在俄国布尔什维克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反对官僚主义的任务。他的解决方案是“从下面提拔工人”到领导岗位,但他没有废除官僚结构。列宁的建议没有抓住无产阶级专政的关键方面。如果假设将工人提升到政府职位可以消除官僚主义,那么就必须假设个体工人生来就没有官僚主义。一些理论家认为,马克思也主张这一点。当年,巴枯宁就是根据这个观点批判马克思的。巴枯宁认为,过去的工人一旦成为人民的代表或统治者,他们就不再是工人,他们会开始鄙视普通工人;他们不会代表人民,而是代表他们自己,并声称有权统治人民。但这是对马克思的曲解。从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阻止民选或雇佣官员成为腐败统治者的不是工人的善良本性,而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结构。

作为官僚制形式的国家和作为国家物质内容的官僚制将相互实现和保护。所以官僚国家本质上是抗灭绝的。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是使无产阶级成为专政的实际力量和物质内容。这样,无产阶级就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终极目标”。这是官僚和无产阶级的本质区别,所以官僚国家不会灭亡,无产阶级专政会灭亡。

官僚的自我实现是自己的保全,无产阶级的自我实现是自己的消灭。官僚主义是它自己的目的,无产阶级是它自己的否定,因为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工人阶级不能保存它被征服的地位。所以官僚不会让政治制度这个他们生存的源泉自行消亡,而无产阶级必须让政治制度消亡。这样,为了避免官僚自我实现的困境,无产阶级专政既是非国家的,也是反官僚的。

第四,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和功能

如果无产阶级专政不是国家,它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治形式?

公社的经历给马克思提供了阐述无产阶级专政手段的经验材料。马克思从来不认为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是对立的。

许多马克思主义者,除了罗莎·卢森堡,都错误地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特殊的政府形式,只是为了镇压反抗而设计的。列宁对此总结为:“科学的专政概念无非是一种直接依靠暴力而没有任何限制、绝对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的政权。”(《列宁全集》第2版第12卷第289页)在法国内战中,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有一个非国家的、公社的形式。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是工人阶级统治的公社,公社的法律法规由选举产生或雇佣的公务员体现和执行,他们对公民没有实际权力。他们不再是官僚了!对马克思来说,认为没有中央集权的国家,社会职能就无法行使是荒谬的;认为行政管理是神秘的东西,是高不可攀的职责,只能托付给一个训练有素的特殊阶层,也就是国家寄生虫,拿着高薪的势利小人,游手好闲的人,这是很荒谬的。

掌握政权的首要条件是改造国家机器,摧毁它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但是,争取彻底解放的斗争并没有就此结束。公社只是“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而不是“工人阶级的社会运动,因而也不是全人类复兴的运动,而只是一种有组织的行动手段”。因此,公社“不废除阶级斗争”。工人阶级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工人阶级的组织,如工会、联合会、政党等,并不像列宁所建议的那样转化为国家控制的组织,相反,它们是转化为无产阶级制度的基本材料。无产阶级专政在人类解放中的作用是提供“一个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和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其不同阶段”。公社“开始了劳动的解放——它的伟大目标是:禁止非生产性活动和滥用民族寄生虫……”

无产阶级专政所使用的镇压和防御的工具也必须是适当的。马克思对中央委员会3月22日宣布建立“保卫公民的国家军队”的公告的补充是:“人民只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这样的国家军队。”然而,我们不应将“国家规模”组织的概念与少数官僚和技术官僚所拥有的中央集权国家机构相混淆。组织国军足以根除常备军“这种一直存在的阶级统治”僭取政府权力的危险。显然,马克思担心政府会“篡夺阶级统治”,想以国家军队的形式维持压制性权力。但是他不想准确地界定无产阶级统治的镇压手段的形式,而只是要确保无产阶级直接控制这些手段。

必须明确两个方面。第一,无产阶级专政包括镇压,但专政的制度设计应该是防止政府通过无产阶级直接控制镇压工具来“僭取”权力。因此,马克思建议采用非官僚和国家军队的形式。

第二,压制不是常态。马克思预言,一旦公社在全国范围内牢固建立,它将“很可能”遭受“奴隶主零星暴动”所造成的“灾难”。“虽然这些骚乱会暂时阻碍和平与进步的事业,但它们只会加强社会革命力量,从而加速运动的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只有在“镇压资产阶级对革命的反抗”时才成为“专政”。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排除无产阶级专政的“专政”方面。但在其他方面,是正常的“和平发展进程”。

五、无产阶级专政在监督经济向* * *资本主义过渡中的政治作用。

没有马克思的著作不涉及人的解放,任何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都不应该涉及这个问题。要知道消灭资产阶级和国家官僚机构不会自动导致人类的解放,这一点非常重要。从《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到《资本论》,马克思一直坚持劳动过程和劳动组织可能对人的生存状态和人的自由造成身心伤害。劳动机制和劳动组织也可以在劳动奴役中发挥独立的作用。这些资本主义范围内的发明,也可以被其他制度所利用,苏联的“资本主义制度”就证明了这一点。无产阶级专政应该优先纠正这种情况。首先让工作变得可以忍受,然后变得愉快,最后变得人性化。

从《生产党宣言》和《哥达纲领批判》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一些可以逐步实现人类解放的经济措施:1。缩短工作日;2.有计划地满足“社会需求”;3.增加社会消费;4.同时减少行政开支;5.同工同酬。这些手段都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终目的,在资本主义下都有可能实现。关键是,在无产阶级统治下,这些手段是连续的,它们以总体目标为参照点,而在资本主义下,它们只是作为偶然的、被迫的反应而出现。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谈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经济目标,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明确提出了* * *资本主义的前提条件。按照马克思在法国内战中的说法,一旦工人以公社的形式取得政权,“用自由的、共同的劳动条件代替劳动奴役的经济条件,只能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逐步完成。”能让劳动力自由的经济转型,不仅需要“改变分配,还需要新的生产组织”。“这项创新事业会不断受到各种既得利益和阶级私心的抵制,所以会被拖延和阻挠。”目前,资本和地产的自然规律的自发作用,只有在新的条件下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才能被自由联合劳动的社会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所取代。马克思想象的社会向* * *资本主义的转变,与农奴制向资本主义的转变非常相似。无产阶级专政“并不废除阶级斗争”,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政社并不一定要剥夺资产阶级消灭阶级。公社只是成为社会改造的监督者。正如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和议会制度并不是统治阶级的真实生活...而是旧秩序的政治保证、形式和表现”,公社成了新秩序的政治保证,而不是“全人类复兴运动”。尽管马克思期望经过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和“阶级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来实现劳动的彻底解放,但他声称“通过公社这种政治组织形式,我们可以立即大踏步前进”。这些引文表明,无产阶级专政通过“公社的政治组织形式”使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都处于无产阶级的直接统治之下。当时,与资本主义不同,这两个权力领域之间没有结构性的分离。而且与前苏联东欧的官僚国家不同,这两个领域在无产阶级制度下是非官僚的。

不及物动词结论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政治组织,而不是社会解放的“普通运动”。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不是消灭阶级,而是在政治上“保证”资本主义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对马克思来说,无产阶级专政只能是中央集权和专制国家机器的完全“对立面”。官僚主义的自我实现和无产阶级的自我实现是两个矛盾的过程——前者需要自我肯定,后者需要自我否定,所以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是官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在制度上同无产阶级的总目标相协调。保持有效的镇压手段来保护革命成果是不够的。压制手段必须服从于建设社会主义目标所提倡的积极的、建设性的手段和功能。这一事实将无产阶级专政的可能形式限制为非官僚的、工人阶级的直接政治组织。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以巴黎公社的普遍形式和原则为基础。

在经济上,无产阶级制度的目标是使社会从“必然”王国过渡到“自由”王国。对马克思来说,“自由”的王国不仅仅是满足物质需求。人在外部世界对象化内在自我的能力也是需要的,用意识控制世界的能力也是需要的。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最终消灭劳动异化的条件。必须为个人在非官僚、非异化的环境中自由发展建立条件。对马克思来说,建立* * *资本主义社会的事业涉及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消除资本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因素。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19世纪的情况依然存在。巴黎公社也许不能为我们提供建立现代无产阶级专政所需的一切。然而,苏联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失败的经验,其特点是其官僚国家和这个国家造成的工人的政治被动,迫使我们重新考虑巴黎公社作为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的优势。

鉴于全球化威胁着全世界工人阶级的生存和权益,无论是专制制度还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都已被证明无法满足工人的要求。与现有的各种政治方案相比,正确承认的无产阶级专政仍然是一种可靠的政治选择。只有无产阶级专政才能把人的需要、满足和自由置于对资本的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官僚和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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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是第一个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从十月革命到二战结束,苏联的教育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17-1930)是苏维埃政权建立后教育改革的起步阶段;第二阶段(1931-1940)是苏联20世纪30年代的教育发展阶段。第三阶段(1941-1945)是苏联卫国战争时期的教育调整阶段。这些改革实践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在实践上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巴黎公社教育改革的经验,无产阶级教育理论和实践日益丰富和完善。

巴黎公社:在反对封建势力的斗争中,资产阶级要求参政,因为它已经成为一个经济实力雄厚的新阶级。工业革命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两极分化日益严重,无产阶级在不富裕的情况下很难要求普选权参与管理国家。此外,巴黎公社能够赶走反动卖国政府,但未能抵抗被赶政府的反攻。表面上看是强大的反动势力,实际上包含了更深层次的内涵,即资本主义还在上升,还不具备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新制度的条件。

参考资料:

/问题/2568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