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的中国和18世纪下半叶的美国在人权上做了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有什么相似之处?
20世纪初,中国处于晚清时期。当时,清政府实施“新政”以稳定摇摇欲坠的政权:
清末“新政”在政治上增加了一些适应现代化的制度,修改了清朝的刑法,废除了严刑峻法,注入了一些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原则。经济上,允许和奖励私人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承担保护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责任,提高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在文化和教育上,西学被赋予合法地位,允许学习和传播资本主义自然科学和资产阶级社会政治理论。这些都是广义上的人权解放。
于1791年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十一修正案对人权作了如下规定:
1信仰、出版、集会和示威自由
2携带武器的自由
军队不允许进入房屋。
免受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
正当审判程序、一罪不二审、无罪推定和没收私有财产都需要赔偿。
6 .在刑事案件中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民事案件中由陪审团审理的权利
禁止实施过于严厉的处罚和罚款。
《宪法》中没有规定的权利也受到保护。
10宪法没有赋予政府的权利属于各州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