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历史转型及其当代价值
儒家思想有糟粕,更有精华;儒家对中国封建时代的辉煌和封建时代的腐朽不负责任;今天中国的种种弊端都是因为儒家传统的中断和西方文明的入侵。
我的观点是,历史和现实只有一个儒家,成功也是它,失败也是它。这来自于我的科学价值理论:世界上没有抽象的、绝对的“善”。“好”胜过人参,是治病,也是修死。关键要看相关对象和条件。儒家思想是孔子为了维护封建宗法专制而创造的政治思想体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所以回溯历史,它代表了人类的先进文化,一直到17和18世纪,比西方文化辉煌文明得多。这是我对儒家的历史评价。附呈的是我论文的另一部分,其中包含了详细的阐述。请给我你的建议。
我经常揭露哥哥说的现代西方文明“邪恶”的一面。当我和自由派朋友交谈时,我提到西方人在告诉中国今天该做什么时,经常忘记他们更丑陋的人权记录。西方工业化初期,道德沦丧确实是铁的事实,读过雨果的人都记忆犹新;但在今天,发达国家的精神文明也是客观存在的,凡是在国外经历过的,无不为之动容。基督教伦理强调“博爱(爱邻)”和“平等”,而不是“亲吻”和“低劣”,这是他们形成现代社会道德和商业伦理的重要伦理基础。因此,西方道德不能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儒家伦理。
中国当前的道德问题在于价值失范和价值冲突。其中儒家伦理确实起到了扰乱和消解法治和社会道德的负面作用。这不是我主观臆断,而是客观事实。单纯用“贪官”这个概念,并不能揭示中国腐败的特点。当我们热情地给朋友,委托他们“办事”的时候,客观上也在助长腐败的滋生。我给孩子转学的时候,送了他一份礼物。虽然对方不是贪官,我主观上也不想“行贿”,但性质是一样的。凭“面子”做事,按人情规律“交易”,足以解构一切正义和法律,与工业文明和商业臭屁无关。看看当今学术界。不“管好”“照顾好”评委,你有门吗?大学办什么“点”,不就是跑来送礼的吗?在这些“显而易见的规则”面前,官员(法官)的清廉与否,只看他是否收受礼金、不做事,而不看他是否“无动于衷”。大军哥亲自经营一家私人咨询机构,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对这个不陌生!
所以,今天的中国人大多是玩世不恭的“合作者”:宴会前半段,大家都在骂贪官;宴会后半段,大家都在搞“腐败”。“和尚摸了,我就不能摸了?”阿q做官肯定比赵爷爷还腐败。清官之所以处境艰难,是因为他经常“叛亲离友”!把中国式腐败简单地归咎于西方思想的侵蚀或威权政府的痼疾,这对所有学术界都是不公平的。鲁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值得继承和发扬;东方主义的阿q精神和季羡林先生的送别主义应该高度警惕,不能盲从。
所以我的论证是站在社会科学的立场上,抛开个人的感受和“价值中立”的信念。兄弟,你要反驳批评,也要遵循科学逻辑。中国从五四以来,对儒家的批判,大多是打棍子戴帽子,用儒家的套路来反对儒家,用传统的方法来反对传统。我的作文就是要跳出这个怪圈。它有逻辑起点,有层次的理论分析,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科学论证;它不是即兴创作,也不是人文批判的杂文,而是另类的“科学儒学”。这也是我计划中的一个专著的大纲,但因为“计划”太多,能否完成就看“命运”了。
当然,我从来不否认儒家知识体系(非儒家价值体系)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和今天难以企及的文章范本的思想价值,包括“礼”和“教”的部分,我也永远不会数典忘祖。它们可以被抽象地继承、享受和培养。我哥总是能听千年范文,我却对它没有一点敬佩。虽然不能,但内心向往。无奈哥恪守科学立场,无论他尊崇什么圣贤,他都不充当任何走狗;仰慕中西先贤,只皈依真理。我很佩服追随马克思近40年的科学态度和研究方法,但最终还是想颠覆他的价值理论。我觉得这正好符合马克思的科学批判精神。
顺带一提,现在的学者,早年是否读过经典,只要查一查自己的散文、杂文,甚至论文的文体,就能看得一清二楚,也就不用问了。现在很多名著和名著,既不白也不文艺,还中西合璧,别说风格了,甚至连规范的汉语语法和句法都没有;而且写一千字,不知道说什么,浅显易懂的解释,装的很奇怪。它似乎以吓唬编辑、折磨读者为荣。绵延几千年的汉语和汉字的朴素精致传统,真的会毁在这一代文人手里。百年反孔革命,文章表面上被“砸”了,但儒家思想一点都没受伤害,却切中了中国传统的脉络,让人感慨万千!在当代学术界,我一直处于边缘,我从来没有谈过(也没有资格谈)任何学术经验或读书心得。如果我问,我总觉得同龄人很丢人:当他们上山下乡,在“广阔天地”里打拼的时候,我却“靠”在城市里自己狭小的书桌上“吃书”。当然,这客观上让我比同龄人多了5-10年的“学历”。时至今日,这几十年来,虽然成就不多,也比不上那些“如其作”的青年才俊(每每想起,总是自愧不如),但扪心自问,“板凳会冷十年,文章不会空”的古话一直沿袭下来;就算不能说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美好的,至少,你从来不敢批量糟蹋汉字或者制造文化垃圾。你的良心对得起你的祖先,对得起“最神圣的老师”。
文哥涉及的问题很多,我不能一一回答;如上所述,如果没有,期待各位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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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与儒家伦理的历史和人道价值
我们认为儒家的仁、不爱、不爱只是站在现代价值观的立场上得出的结论,绝不想否定儒家的历史价值。相反,纵观人类文明史,儒家伦理及其仁学能够维系中华文明2000多年的兴味,其历史地位或文明价值绝不可低估。儒家文化和它所支撑的中国封建制度在历史上并不反动,但也曾经非常先进。包括理学,以前对儒学的评价不是太高,而是太低。我甚至断言:“即使把古希腊罗马的民主法治伟大思想横向搬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也未必比孔子的德治思想好。反而可能让战国时期的疆域延续至今,就像现在的欧洲,我们才刚刚开始研究统一大业!“这涉及到人类文明的评价尺度。世界上没有抽象的、绝对的文明价值尺度。如果只是用一种现代的人文主义标准来评判和衡量历史文化,评判文明的好坏,那么人类迄今为止的所有文明史几乎都是黯淡无光甚至黑暗的,尤其是在社会生产力极度落后的古代社会。恩格斯当年肯定“恶是历史的动力”的观点,就是否定这种用抽象的人道主义尺度来评价历史的唯心史观。在人类历史上,历史尺度和道德尺度几乎总是处于一种荒谬和两难的境地。因此,我们只能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尺度和承认并保护“人权”的人道主义尺度,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评价。基于这样的分析和评价,我认为儒家文化及其仁学作为一种过去时的先进文化,绝不逊于西方文化及其博爱思想。
这其实是历史给出的客观结论。人类进入二十世纪后,世界各民族逐渐认同西方科学文化和一些价值体系是正常的。因为与现代大生产相适应、相互促进的西方文化,在众多人类文明的竞争中,取得了无可争议的胜利;无疑是现代的先进文化。但正如顾准所说,“直到工业革命,世界历史都没有证明希腊罗马文明的优越性”。直到17世纪,中华文明在世界文明的领先地位上是当之无愧的,持续了近2000年。当时欧洲对中国的钦佩不亚于今天中国对欧洲的钦佩。尤其是盛唐时期,繁荣统一的中国与腐败混乱的欧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引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历史上公认先进的当代希腊罗马文化输给了儒家文化?在我看来,在于希腊文化和源于天赋人权的博爱论,本质上是脱离和反对专制制度的。它不仅“清楚地表明,一个由政权统治的国家和一种由最优秀者关怀的相互平等和友谊的伦理可以独立存在”,而且还具有质疑君主专制合法性的批判功能。但是,在客观生产力无法支撑人权的普遍享有,专制制度是必然选择(希腊城邦民主也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的情况下,人权民主博爱论既不支持建立强大的专制国家,也不帮助奴隶或被压迫者获得实际权益,只能导致权力斗争或频繁战争,必然遭到专制统治者的封杀或成为宗教乌托邦。脱离现实的抽象价值,无法带来真正的善。欧洲在辉煌的希腊罗马文明之后,陷入野蛮人统治的黑暗中世纪,绝非偶然。
相反,儒家文化及其仁学本身就是孔子为支持和维护封建宗法专制而量身定制的思想体系,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在专制是必然选择的历史背景下,儒家给它包装了一套忠恕的崇高理想和规范。其仪式设计既符合“人情”又符合“天道”,内外平衡和谐,极为难得。过去,儒家思想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往往被低估。原以为在儒家思想中,孔子只是一个羊头招牌,帝王中国主要靠政治统治。其实我觉得更科学的表述应该是儒道魔并用,道统的地位绝不是名义上的。正如顾准所说,所谓儒家在境外的一套做法,是从孔子本人开始的;关键是儒家思想本身可以支持法家,但法家不能脱离儒家思想而单独存在。可想而知,如果中国的封建王朝没有依靠儒家思想的保护,历代都学秦法,不断强迫农民造反,新王朝也不过二世,那么中国就永远不会产生辉煌的古代文明。今天,我们引以为豪的文明成就,大多来自于这些皇权在汉唐宋明清十几代人的传承,不断创造了一个和平繁荣的“壮丽天朝”。儒家仅仅因为支持和维护封建统治的本质而这样做是不够的。关键是它能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发挥这个功能。如果从现代政治文化的角度进行深入考察,就会发现儒家文化及其仁学确实有许多独到之处。
首先,儒家不是靠理性来宣示君主政体的合法性,而是以“天”、“道”、“命”等宏大概念直接诉诸于人的价值理性和伦理情怀,使之成为一种神圣的存在。因为儒家的字典里没有“人权”、“自由”、“平等”等概念,很难察觉和质疑“忠恕不平等”的道理,也因为儒家的愚民政策(“畏圣人之言”、“不使人知”)实际上剥夺了人民思考和怀疑的权利,还因为儒家已经通过礼乐教育产生了类似宗教的精神寄托功能,这就形成了一种绝对的话语。这些都大大减少了社会动荡的意识形态因素。这种精神控制是儒家治国的独特技巧之一。
其次,儒家以礼制预设的“家国同构”、“贫贱角色”的社会组织形式,掩盖甚至取消阶级矛盾,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在儒家社会,虽然每个个体都不享有完整的人权(皇帝也是“天子”),但他拥有或可能拥有绝对的角色权力。正如梁漱溟所说,“中国人同时都是顺民和皇帝。他在家关上门,对老婆孩子就是皇帝。”这种儒家人格可能是畸形的,但它实现了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内在平衡,使每个人都可以转过身去,转嫁和发泄自己弱势角色有义务承受的压迫,使每个人都把等级制度视为合理。包括受到多重压迫的媳妇们,一旦结了婚,也有了发泄多年怨气的机会和对象!这就大大降低了人们“犯事作乱”的可能性,使中国封建社会自上而下有了强大的自我调节和缓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儒家治国的必由之路。
第三,儒家用儒家思想武装儒生的思想,加上不断完善的选官制度和公务员任用制度,使封建中国拥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最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儒家社会从儒家取士,既强化了儒家的正统思想地位,又使知识分子成为封建制度的衷心拥护者。虽然儒生的儒家抱负在官场黑暗的现实中难免会碰壁,但也曾出现过所谓忠臣、清官,他们坚持儒家理想,刚正不阿,宁死不屈,舍生取义。他们虽然无法避免自己悲惨的命运,但客观上保证了封建王朝的启蒙和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样的组织建设,就是儒家治国的三大奇迹。
最后,儒家提倡仁政思想,以德治国,从而约束皇权,调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延长封建王朝的寿命。这种以德治国的策略,就是儒家的四大绝技。这是本文的主题,需要从三个方面多说几句。有分析说,虽然仁在本质上对被统治者是虚伪的,但历代大学者在维护封建宗法专制的前提下,真心实意地提倡仁,尤其是孟子,他把孔子的仁思想发挥到了极致。历史实践证明了这种倡导对封建王朝的重要性。按照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的规律,不受上帝监督的皇帝,绝对必然走上快速腐败的道路。但是中国确实有一个延续了几百年的长寿帝国。究其原因,在于儒家的仁政思想客观上起到了制约皇权的作用。这既包括儒家“天人合一”、“为己任”思想提出的保护人民、关心人民、亲民、重民的自律要求,也包括儒生凭借正统观念对皇权形成的强大舆论约束,促使皇权将政策调整到臣民能够容忍的阈值。这就是儒家社会长治久安的“秘密”:它虽然没有分权制衡的制度,但有仁者民意组成的“制衡阀”,其一。
第二,仁的思想仍然是束缚被统治者的“紧箍咒”。虽然历史上出现过贤明的君王和清官,让百姓得到了一些实惠,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仁义道德不过是统治者虚伪的口号或作秀的姿态。孔子不是也承认“修身养性能保民,尧舜还能病”吗?但这并不影响仁对被统治者的麻醉和束缚。要知道,在儒家的字典里,不仅角色有上下之分,还有仁义之分:上层是君子,下层是小人。“君子不仁者有夫,仁者无小人。”所以下草人不仅要忠于统治者,还要相信对方比自己高贵。这样,即使昏君作恶,百姓也无法甚至想不到反抗。因为他们既没有反抗的角色权力,也没有道德资本。儒家思想很厉害。弱者角色应该爱强者角色的想法本身就抑制或侵蚀了其对强者角色的怨恨或不忠——一个人怎么会讨厌自己应该尊重的对象呢?即使暴君滥用政治,也像父亲打儿子一样,而这种“打”本身就是“爱”(皇帝处死大臣叫“赐”死,大臣还得“谢主恩情”)!所以,虽然在今天看来很不可思议,但看惯了儒家愚爱的弱者人物,却能通过这种方式从各种“不爱不爱”中体验到“爱”。有这份“情”,“而容易犯错的人,凤毛麟角。”
第三,仁的思想是调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摩擦的“润滑剂”。如果说中庸哲学是调和“上”与“下”矛盾冲突的思想武器,那么仁义法则就是调整“左”与“右”利益关系的道德手段。我们知道,孔子没有讲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儒家是苦行僧,没有利益的需求和交换。只是他们往往以他人的“礼”来满足,以相互的“遵义”回报来实现,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也因此披上了一层仁义的面纱。梁漱溟先生说:“每个人都应该先尽自己的责任,权利应该是对方赋予的,不要自己主张。这是中国伦理社会的理念基础。只是彼此各尽其责,彼此权利自在;没有遗漏,没有拖延。”梁老师说的是大学者的眼光,把儒家的仁义分配规则解释的非常准确。按照这个规律,即使争利者有理,斗争本身也是违背仁义的:“所谓无情者,无非是算账之人。”正因为“交易”在儒家社会中变成了“友谊”,不仅拉紧了我们的情感纽带,也大大减少了各种利益纠葛和摩擦——既然我的利益应该是对兄弟朋友的礼遇,怎么能公开竞争利益呢?中国的传统法典里没有民法,在今天看来是落后的,但在当时不一定。里面是德治,外面是刑罚,相当于取消民事诉讼。丢了一只羊,就要和朝廷作对。你看看现在农村司法的现状,古代的县政府机构会膨胀多少倍,会诞生多少腐败!穷人承受不了这种高昂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腐败,自然就会出现频繁的纠纷,官民造反,国家就不是国家了。我把儒家的德治思想称为至高无上,绝不是摆设。
接下来说一下历史上儒家仁学的人文价值。在罗马时代,奴隶被交易,被随意杀害,甚至在奴隶被决斗,人和动物被杀取乐的时候,儒家就已经在倡导尊重道德,保护人民,关心人民的思想,这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人权”意识。虽然“保民”的动机是维护封建专制,“爱民”的措施往往失效,但“民”的生命价值是得到“礼”和“法”的认可、尊重和保护的。这也是你可以自上而下取法的道理,不是自上而下,也是自上而下。尤其是儒家获得正统地位后,儒家的人道主义规范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使得中国漫长的“中世纪”相对专制而不野蛮,封建而不黑暗。在此期间,虽然皇帝使用人祭制度一直到元朝,但就整个封建社会而言,人的生命权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宋所谓杀人,主要靠的是男权舆论而不是私刑(讽刺的是,在欧洲,宣扬博爱的宗教裁判所杀人,人却被活活烧死)。
而且,在保障基本生命权的前提下,儒家个体也能从角色转换中得到下层民众的喜爱,普遍体验自我尊严。下层角色的爱可能会被异化,但上层角色获得的尊重是真实的。即使是最受虐待的童养媳也有权利得到孩子的爱和尊重。所以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绝对的贱种姓或终身奴隶,只有底层或奴隶的角色。正是在这种角色权力的转换或享受中,中国人获得了有限的人的尊严。由于没有现代的人文思想和人权平等的理念作为参照,有限的甚至是虚假的人的尊严给当时的人们带来的满足感和幸福感,是今天的人难以观察到的,因此儒家社会的“人权纪录”远高于同时期的欧洲。虽然斯多葛派哲学家在欧洲希腊化时期提出了人权和博爱的理论,但他们“敦促皇帝实行仁慈的政策和宽恕...并严厉批判了那些任意剥夺人权、残酷迫害奴隶的罪行。”但这种呼吁作用不大。更不用说黑暗的中世纪,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发动的灭绝种族的侵略战争,受保护的奴隶制和种族隔离政策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中叶,其血腥暴力的“人权”记录令人发指。直到上个世纪,西方学者还一直希望用儒家文化来拯救西方社会的痼疾,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儒家仁学的人文实践价值远高于西方博爱论,这是不争的事实。
儒家文化“仁-礼”并举,无论是为了控制和稳定社会,还是为了保障“人权”,其动机都是为了维护君主专制,但客观上,中华文明和中国的政治文化版图,在生产力极度落后、交通运输不发达的历史条件下,维持了两千多年,并代代不断完善,最终创造了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迹。正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一样,实践也是检验价值真理的唯一途径。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历史证明了的儒家思想的优越性。包括“克己”、“无私”,其历史进步价值也应从巩固宗法制度、实现“人道”的社会效果方面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