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简史。

武术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不断创造、逐步形成的优秀民族传统项目。

原始社会,人多地少,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斗争中,人们自然产生了拳打脚踢、抓挠掌掴、跳跃翻滚等初级攻防手段。后来逐渐学会了制作和使用石头或木制的工具作为武器,徒手和器械产生了一些格斗和杀人的技巧,这就是武术的萌芽。

原始社会末期,频繁的部落战争进一步促进了武术的发展。在部落战争中,任何可以用来捕捉和战斗的生产资料都变成了战斗武器。

社会的战争实践对人提出了军事技能的要求。于是人们不断总结从战争实践中获得的攻防技巧和经验。并且代代相传。

商周时期,由于青铜工业的发展,出现了矛、匕首、戟、斧、钹、刀、剑等精良武器,以及比武竞赛。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战争非常频繁。武术格斗术在军队和民间得到了重视和迅速发展。

汉代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武术的套路动作,如独舞、对唱或群舞,经常出现在宫廷宴席中。徒手拳击表演和比赛也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汉代武职人员也是通过“试举”(拳术考核)选拔的。后汉名将甘延寿,通过“试弃”被选为“祁门”军职。隋唐时期,由于封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繁荣,与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停滞状态相比,武术可以说是重新崛起。唐代实行“武举制”,通过考试选拔优秀的武术人才,在政策上促进了民间和官方的武术训练活动。宋代内忧外患频繁,广大民众经常组成社团练武自保。此时的武术更注重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军事实用性;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更注重套路,以武术为表演内容,统称为“百戏”。“十八般武艺”一词也出现在宋代的典籍中。元代由于民族矛盾尖锐,蒙古统治者限制民间武术,许多武术家隐姓埋名,武术组织也转为秘密的民间组织,极大地抑制了武术的发展。

明代是中国武术全面发展的时代。拳术流派众多,风格各异,流派纷呈,而明代武术的大发展与明太祖重视文武全才的思想是分不开的。他主张“武官学礼仪,文人学骑射”。这样到了明代,不仅拳法多了,器械套路也更丰富多彩了,也开始有了厉害的方法和拳谱。这说明脱胎于军事格斗技术的武术在明代已经逐渐形成了以套路为主的体育形式,并且远远超过了对抗性体育的发展。清朝统治时期,由于满族贵族为了维持统治地位而限制习武,清朝的武术活动不如明朝。但由于武术在民间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加上当时有很多反清组织的存在,民间习武,企图推翻满清统治,使得世界上的武术流派更加丰富多彩。武术流派众多,象征着武术的兴盛。但也有派系之间沟通不足无法互相弥补的缺点。

民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和火器的广泛使用,武术的健身功能更加明确,武术主要以运动的形式出现在社会生活中。

新中国成立后,首先非常重视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国家不仅定期举办武术汇报演出,还在师范院校和体育学院开设武术专业,组织专业人员在继承传统拳法的基础上博采众长,整理简化太极拳、中级长拳、初级长拳和器械套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发展体育运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武术协会,吸引武术爱好者习武健身。国家还成立专门机构开展武术,武术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这些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武术的普及和研究,使武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群众武术都在广泛推广。后来在50年代末,武术一度进入套路和表演阶段,极大地阻碍了武术的发展和传承。20世纪80年代以来,武术在技术风格、结构布局、质量和难度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和突破。散打也得到了复兴,这是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

中国武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中总是充满了人们的智慧。长期的社会实践形成了其独特的民族风格和特征,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和道德观念。武术作为国家的艺术和文化瑰宝,不仅深受我国人民的喜爱,也受到国际友人的青睐,成为传播友谊、增进健康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