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不平等条约?
中国的不平等条约顺序如下:1842中英南京条约1858天津条约1860北京条约1895中日马关条约1901年辛丑条约。
详细介绍:
1,1842中英南京条约
把香港岛割给英国;赔偿21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对英国商人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税率应与英方商定。中国开始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天津条约1858
清、俄、美、英、法签订。派驻北京的外交部长;沿海有10个商业港口;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的港口航行;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内地旅游、贸易和传教;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各200万两白银,赔偿常颖商人200万两白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程度加深了。
3、1860北京条约
清、英、法、俄四国签订。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的有效性;开放天津为商埠;把九龙分区划给英国;对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地位进一步加深。中国人民的灾难越来越深。
4.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
把辽东半岛、台湾省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给日本;赔偿日军军费2亿两白银;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船只可沿内河驶入上述港口;日本可以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产品运往中国内地免国内税。《马关条约》使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5、1901年耻丑条约。
清朝与入侵的11国签订。清政府赔偿各国白银4.5亿两,39年还清,本息9.8亿两。赔偿以中国的关税和盐税为担保,中国的税收收入更大程度上被外国控制;在北京东交民巷设博物馆界。这一届不允许中国人居住,各地都有驻军保护。
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允许各国向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的战略要地派兵;惩罚在义和团运动中反抗列强的官员,永远禁止中国人民建立和参加各种反帝组织;把丞相衙门改成外务省,排名在六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