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的历史沿革

西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平罗县居住着戎狄部落的游牧沃土,水草丰富。秦朝属富平郡,北地郡。西汉时期,属北帝县梁芳县。东汉时属北帝郡连郡。南北朝时期,属北魏黎城县建安郡。隋朝属灵武郡,灵武郡。唐朝是一个警察国家。定州属于北宋。嘉庆三十年(公元1551),改为平陆千宅。清朝初年,改为平罗学院。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设立平罗郡。

平罗县属于五堆子周围的狭长地带。黄河在1784向西改道,这片土地就留在了黄河东岸。之后陕甘总督授权地方归还平罗县,立碑为界。

清嘉庆十一年(1806),原阿拉善旗磴口地区,划归平罗县。1926年,磴口从平罗划出,设磴口郡。

民国22年(1933),宁夏省调整宁夏、宁朔、平罗三县的管辖范围,原属平罗县的长新、洪光、丁一、李岗、清水、依桐等九座城堡和高荣堡西半部,划归宁夏县。

民国三十年(1941),指定平罗县北部的宝丰、黄渠桥、石嘴山的高庄、惠北、灵沙等八个乡设立惠农县。

1945,平罗县隶属宁夏第三行政督察办公室。两个月后,宁夏第三专员巡察区撤销,改为尹蓓地区,平罗县归其管辖。

1949,宁夏解放,平罗县直属宁夏省。1954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设立银川区,平罗县归银川区管辖。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撤销银川区,平罗县直辖于自治区。1972年,设立尹蓓区,平罗县隶属尹蓓区。1975年,撤销尹蓓区,平罗县划归石嘴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