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历史
资源在建县前属全州县西延,春秋战国属楚荆州,秦属长沙县零陵县,汉属零陵县,三国属蜀,昭烈皇帝死后属吴。晋、宋、齐、梁、陈均属郡、零陵郡。隋开帝十年(590),改襄垣,仍属零陵县。大业初,襄垣属永州,唐属永州襄垣县。五代金天府四年(939年),楚王马锡范打全州,改县名为青香;宋端公时期(988-989),泉州为维护刘开平苏家的“乱”,在其官田、官洞设置了两个诏安都督。因此,它是青香县全州之地,镜湖南路。元十五年(1278)“西岩溪洞姚曼二十附”,为全州路、醴陵北湖南路青香郡低价访使。从五宗到元旦(1308-1310),他在他的地方设立了一个邮局。舜帝郑智(1341—1368)更换检验部门发现浪费。明洪武元年,更名为州府,青香县归政府管辖。第七年(1374),在其大码头重新设立西延检查部;九年四月,减为州,青香郡名存,属湖广永州府。二十七年(1394),八月泉州改为广西桂林府,西延仍属泉州管辖。清泉州,设周知,雍正七年(1729)十二月,在泉州西部设分州。州设钟楼底,检署废。乾隆六年(1741),同司州迁至大布头。光绪末年,筹备立宪,改西延为第八区。民国元年(1912),全州改为全郡。民国20年,广西实行政治训练,分为西部14区和西部15区。22年并入西延区。
民国24年(1935),7月,广西省政府经行政院批准,划定县西延伸全境,包括鸡岩洞、钟燕、岩北、梅溪、瓜沥、中峰、沐风、五排等8个乡,万德乡1村,兴安县所属2个乡,* * *。属四等县(28年划为四等乙县),划归桂林行政监察区(29年第一行政监察区,31年改为省政府,33年改为第八行政监察区)。解放初期,属桂林地区。1952年8月,撤销资源县建制,五排区仍划归兴安,其余延东、中峰、梅溪区划归全县。1954年6月,府东、中峰、梅溪(含瓜沥)三区(12、13、14)脱离县(全州县),五行苗族自治区脱离兴安,仍属桂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