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展示形式设计要点

1.总平面布置:根据对展览大纲的理解和把握,对展览内容进行空间分配,展览物品的基本定位,展览流线,主要材料和技术设置等。(注意无障碍设计和后期维护的便利性)

2.开发流线:常规设计是从左向右的阅读方向,顺时针展开;由于建筑空间的限制或传统的人物垂直排列的影响,可以适当调整展览流线的方向。流线型设计避免了“回头路”和“穿越路线”!展览流线中观众通道的最窄空间距离不小于2.4m。流线设计应考虑人流(观众和工作人员)、物流(文物、临时展品调整、材料)、合理畅通的消防疏散路线。

3.环境造型:包括展示空间的所有三维造型,造型和材质要满足展示功能和文化风格的需要,并注意人体工学数据的运用和公共场所的安全要求,不能怪异复杂。

4.色彩设计:色彩设计是渲染视觉氛围的重要手段。要注意色彩的情感倾向和文化象征意义,整合色彩之间的对比和协调,设计清晰的色阶,控制灯光对材质质感和色彩效果的影响。

5.平面设计:字体、字号、字体颜色要根据展览大纲文字层次之间的关系进行设计,同一层次要相同,不同层次要区分。高级字号要比低级字号强;灵活运用图片尺寸,非装饰性实物照片应与原尺寸相适应,若放大或缩小,应标注原实际尺寸,让观众了解实物的真实数量;历史文献的照片设计不能因为裁剪而丢失图像信息;恢复图、示意图和表格的设计应由专业研究人员指导。

6.标题体系:根据展览大纲的层级关系,展览的标题一般称为总标题,是独立设计的。以下标题中的“部、章、节、组……”分别称为一级职称、二级职称、三级职称等等。各级标题层次不同,设计形式不同,复杂程度也不同。按照从高到低的等级,设计重量从重到轻,区别对待,统一变化。

7.展品标志:是单个展品的名称和说明文字。标志用字应以现行简化字为标准字,并以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汇总》和《印刷通用汉字表》为准;展品名称的标准字体应为粗体,其他字体应为宋体或楷体,不要过于艺术化。建议普通标志规格水平长度不小于120mm,垂直宽度不小于80mm,参考长宽比为1.5: 1 ~ 2: 1。以此比例为基础,可以根据文字内容、展品大小、观众距离等灵活设计。材料一般为轻薄阻燃材料,表面无纹理或纹理细密的哑光材料。标牌的高度应充分考虑儿童和特殊观众的需要,一般不超过90cm,通常放置在展品前的桌子上,倾斜角度不超过30度。较大的指示板可以固定在展品的背板上,露出的展板可以作为展品正面或左侧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