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的历史演变
绍兴历史悠久。在新石器时代,人类已在境内繁衍生息,许多越人居住的遗址,如马鞍山和胡平山,距今约4-5千年。
民国元年(1912),废府设县,绍兴县直属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六月设立绍兴行政监察区,次年四月改第三行政监察区。
民国三十二年(1943),改称第二行政监察区,隶属绍兴县。
1949 10,绍兴市撤至绍兴市(县级)。绍兴市人民政府成立。7日,绍兴县东部位于会稽县。绍兴县位于柯桥镇,辖郊区、柯桥、七贤、进化、朱莉五个区。会稽县位于高埗,辖高埗、东湖、东关、棠浦、马山、越南6个区。
1950年3月,绍兴县新增钱清、东浦两区。5月9日,绍兴县、绍兴市(县级)、会稽县合并为绍兴县,市区称为市区。全县辖17区,10镇,199乡。绍兴市(县级)安置。27日,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政务院统一编制标准划分县,指定绍兴县为特别县。65438年6月+10月,15个属于绍兴县演变区的乡镇划归萧山县;萧山县钱清镇划入绍兴县;嵊县三界区的双江溪、孙岙、王上、余寨纳入绍兴县。
1954秋,东关区和绍兴县棠浦区的四峰、玉浦、塘厦、泗村、姜生乡和傅生区的长东、宝山、长塘、胡慧乡划入上虞。
3月,1956、安昌区及其11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李安东、濂溪、吕夏三个乡划归绍兴县,吕夏乡合建。3-5月撤区并乡,撤销14区建制(保留山区、半山区4个区委),原8个镇、155乡合并为7个镇、50个乡。
1958 2月21日,浙江省委决定合并绍兴县市;4月,县市委合并结束;7月,县委决定市人民委员会并入县人民委员会。同时,将成立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5438年6月+10月,全县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下辖15个公社,137个行政区(大队)。
1959 65438+10月1、盐特区头蓬乡划归萧山县,南汇乡划归上虞县,撤销盐特区的设立。
1978 1月,新二公社成立。建立滩区(后改为贝约区),辖新围、马海、新二三个公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设11区、69个公社、城关镇和4个街道。
1981 3月31日,撤销绍兴县,设立绍兴市(县级)。绍兴县革命委员会改为绍兴市人民政府。6月,撤销区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区公所。8月,撤销城关镇建制,成立镇工作办公室。9月,柯桥、安昌改为镇,恢复人民政府名称。10,公社革命委员会改名为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实行市管县体制,撤销绍兴专员公署,设立绍兴市(地级),恢复绍兴县为市。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绍兴县下辖鉴湖、高埗、马山、淇县、钱清、柯桥、朱莉、平水、越和图海(10年6月改为贝约区)、安昌、柯桥镇和61。撤销东湖区;绍兴市位于越城区(县级),辖福山、塔山、稽山、北海4个街道,汀山、东湖、玉岭、灵芝、城东、梅山6个公社。5438+00年6月,恢复乡镇人民政府。
1984年8月,钱清、华社、朱莉、孙端、平水、东浦6乡改为建制镇;下面的向巧被改成了齐贤镇。
9月,1985,马鞍、嘉惠、斗门、马山乡改为建制镇。
8月,1986,傅生、王滩乡改为建制镇。
1987年4月,合作乡更名为安城镇。5438年6月+10月,范姜乡改为皋埠镇。
1988,撤销安昌乡,划归安昌镇;新圩乡、江桥乡、闫涛乡改为建制镇。
1989,柯岩、炮谷乡改为建制镇,解放乡改为娄宫建制镇。
1991,湖塘乡、鸡东乡改为建制镇。
1992 5月13日,县政府公布撤区扩镇并乡行政区划;10地区撤销,62乡为22镇3乡。吕夏乡于1969年秋改为建制镇。
1996 165438+10月25日,吉江乡改为建制镇。至此,县城建为镇。
2000年6月16日,浙[2000]121号批复,绍兴县斗门镇新斗江等6个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绍兴县斗门镇新斗江、新斗门、新凤府、新孙端、新河作、新马山等6个行政村划归马鞍镇管辖。2000年5月29日,浙〔2000〕97号提出扩大绍兴市行政区域:绍兴县东浦镇、鉴湖镇、高埗镇、马山镇、斗门镇(不含新斗江、新斗门、新福、新孙端、新合作化、新马山等6个行政村)划归绍兴市越城区管辖。原斗门镇的新斗江、新斗门、新凤府、新孙端、新合作、新马山等6个行政村仍拟划归绍兴县管辖(待国务院批准)。2000年6月12日,浙[2000]第115号提出绍兴县政府迁址:拟将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区迁至柯桥镇(待国务院批准)。
2001 1 65438+3、国务院批准:(1)绍兴县斗门镇(不含新马山村、新合作村、新黄福村、新孙段村、新斗江村、新斗门村)、东浦镇、鉴湖镇、高埗镇、马山镇划为绍兴市越城。(2)绍兴县人民政府驻地由绍兴市越城区迁至柯桥镇。
2001 8月15日浙政函[2001]第161号同意调整绍兴县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平江镇建制,与平水镇合并。平水镇辖72个村,1个民居,设在平水街道(原址)。吉江镇建制撤销,部分(清潭等9个村)并入王潭镇。王滩镇辖50个村,1个民居,设在王滩村(原址)。原吉江镇其余部分(18车头等村)并入吉东镇。鸡东镇辖71村,1居,驻竹田头村(原址)。撤销柯桥镇、华社镇、湖塘镇建制,由绍兴县政府直接管辖,调整一批街道。8月21,2001,邵[2001]第107号回复:柯桥街道办事处:管理柯桥镇小邵铁路以北17 28村,暂住鉴湖路(柯桥镇旧址)。柯岩街道办事处:管理柯桥镇小邵铁路以南2个居、42个村,设在柯岩居民区。华社街道办事处:管理原华的社镇和中国的社村(地址为原华的社镇)的3个社区和24个村。湖塘街道办事处:管理湖塘镇2个居39个村,驻湖塘村(原湖塘镇旧址)。
2003年6月30日,浙政函[2003]12号批复,绍兴县七贤镇七里江等15个村划归越城区灵芝镇管辖:绍兴县七贤镇七里江、庄头、林头、五峰、王千、芦洋、芦庄、侯口。调整后,绍兴县齐贤镇辖33个村、6个居委会,镇政府驻地不变(前进村);越城区灵芝镇辖41个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曲屯村)。
2013 10 18、国务院公函[2013]112回复浙江省人民政府请示,同意撤销绍兴县,设立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区划不变(孙端、闫涛、复盛三)。
2013 165438+10月8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