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吃人肉!明末清初守城吃人肉充饥的历史名人。
1654年,原任张部将的李定国率部多次赴粤与清兵作战,屡战屡胜。春夏之际,李定国的军队扩张到雷州、连州,先后攻克罗定、新兴、电白、阳江、阳春、高州,包围新社达半年之久。& gt大概7万人被吃掉?
直到那年年底,由于越来越多地部署援军救援清军,形势对清军不利,李定国才撤离。在长达半年的围攻中,驻守新会的清军坚守成卫,顽强抵抗。
当城市的食物耗尽时,将军们下令屠杀居民,并让士兵吃人肉充饥。大约7万人成为受害者。明末遗民屈大均在《异姓太子之死》卷十二中记载了李咏八年(1654)的这件事。
“集全国之大成,活捉敌将郭虎、杜宝,然后围住新会。很长一段时间,城内粮食告罄,只有少数人被保存下来,七万多男女死亡。人们说它会在一夜之间陷落,然后等待士兵。”
此外,在《翁山诗外》卷四《四孝》诗序中,以及《广东新语女娲》“四孝”一章中,屈大均也描述了当时清军杀人为食的几个具体案例。《广东新语》云:
“吴佳岁时(1654),新会郡被围,城内粮食耗尽,守将土居民食。有莫家的话,活林都要嫁出去,你姑姑做饭。不要让兵们说‘姨妈老了,肉不能吃了,姨太太有幸被你嚼碎了。’如果士兵跟着它,阿姨会被释放,但莫会死。如果有一个李,士兵想吃了他的丈夫,哭着说:‘我丈夫五十无子,你吃了我吧。’杀了它,和第一个一起还给她老公,埋了。
如果有阿良的女儿,她的父亲是谦虚的,她是十一岁。请代她父亲去死,士兵不忍心杀她。女人对士兵说:“你女儿太小,吃不饱?”通过自杀来杀死士兵。众学生之主武氏,代夫求妻黄死,兵士哭杀之。是为了新会的四孝。"
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被杀为食的主要是老弱妇孺,他们没有什么战斗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要被杀的人还是有地位的人,可以换成地位低的人。
在战争中,人们的生命本来就没有保障,将军随意斩杀下属和平民的现象极为普遍。有地位的人还是会被杀,普通人也会像牲畜一样被随意宰割。
可想而知,无辜居民被残忍斩首、肢解、烹煮的大屠杀、食人场面,是多么的惨烈和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