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简史。(200字)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已有120多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已有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色彩,但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就是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政治制度、历史文化背景等,选择和调整社会保障模式和政策框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张德江副总理在谈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时,也提出了中国特色的概念,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我们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我认为,就社会保障制度而言,中国有五个特点:
第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对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有很大影响。回顾历史,在俾斯麦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1883年,以及贝弗里奇撰写《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报告的1942年,德国和英国的人口仅超过1000万;即使是1935年美国社保法颁布的时候,人口也不过1亿多一点。而中国要建立覆盖城乡10多亿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口顺序是别人的10倍和100倍。人口众多的民族特点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应以保障公平为本质要求和首要原则。如果把各国比作公路上高速行驶的车辆,那么其他国家都是轻型跑车,最多是载重3吨的小货车,而中国是载重13吨的重型货车。面对各种陡坡、急弯、颠簸的路况,如果没有更强的平衡稳定功能,我们的车就得跑偏。因此,我们不能选择一个完全缺乏共济功能的个人账户制模式,而要坚持把公平放在第一位。通过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加大社会财富再分配力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防止和消除现代化进程中的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普惠性的制度安排,但中国人口众多的特点决定了普惠制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主要制度。试想一下,如果选择“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制度,6543.8+0.3亿人要找政府和其他政府,不仅会让我们的财力不堪重负,还会造成国家创造力和竞争力的下降。因此,我国应以缴费型社会保险为核心制度,坚持权利义务对等,防止单位和个人过度依赖政府和社会。结论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这种公平既包括在宏观上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也包括在微观上实现权利义务对等的规则公平;这种效率不仅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在宏观层面上有利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还包括在具体政策设计上引导和鼓励劳动者多劳多得、提前缴费、连续缴费、长期缴费。
二是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能从低水平起步,保障人民的基本需求,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水平;切不可脱离实际,开“空头支票”,吊起胃口。同时,这种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了我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要把弥补制度的不足作为优先目标,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再依次解决“从低到高”的问题。从完整的国家保障体系来看,我国最大的制度缺失是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这两个问题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密切相关,并且日益突出。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以上,农村精干劳动力基本进入城市,老弱妇孺留在农村。如果现在不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养老保障做出妥善的制度安排,到时候社会分化会非常严重,全面小康目标就很难真正实现。结论是:20年来的社保制度改革是以城市为中心,围绕企业改革目标推进的;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覆盖城乡”的要求,完善新时期的社会保障体系,应优先解决“涉农”社会保障问题,同时加快扩大现有保障体系的覆盖面,从低水平起步,构建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
第三,地域广阔,差异巨大。有人说“中国沿海城市像欧洲,内陆农村像非洲”,形容差别之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巨大差异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两个取向:一是促进制度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努力缩小而不是扩大差异,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统筹考虑、整体设计和统一管理,防止制度设计的“碎片化”和运行中摩擦的增加;根据各保障项目的特点,提高统筹层次,实现更大范围的统一政策和社会互助;我们应该小心翼翼地为不同群体之间存在差异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留下一个“界面”。二是要适应现阶段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在统一的制度框架和法律规范下充分考虑和体现这种差异,给予地方一定的灵活性;对超出基本保障水平的更高需求,鼓励建立补充保险,以优惠政策发展商业保险;在农村,要继续发挥家庭和土地保障的作用。结论是: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整体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形成具有凝聚力、可转移性和积累性的政策和管理平台,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人口老龄化快速到来。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已经进入老龄化时代,每个国家在养老金和医疗保障制度方面都有自己的问题。我国的特点是特定时期的人口和生育政策导致老龄化提前到来——西方国家都是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而我国是“未富先老”;来得快——西方国家老龄化率从5%上升到10%,一般需要40多年,而中国只需要18年;持续时间长——由于人口基数巨大,预测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进入老龄化高峰后,将有40年左右的高水平维持期。这个特点要求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有更强的忧患意识和更长远的战略眼光。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进各群体实际利益的同时,也要为未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做好政策和资金准备。结论如下:一是加快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投资政策,实现保值增值;第二,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老年管理服务体系,使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更加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第三,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迟早会提上日程,但要综合考虑就业因素。
第五,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国有5000年的文明史,2000多年的社会政治史,基本上都是由中央政府治理。这种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要求建立和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特别是在现阶段,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必须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进立法,加大财政投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把社保全面推向市场的想法不适合中国国情。同时,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贫济困、集体主义等源远流长的精神文化传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支持志愿者公益行动,鼓励社区团体和邻里互助,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倡导家庭和睦。在政府的领导下,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应该参与到社会保障建设中来。
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出发点、战略选择和基本原则。只有准确理解和把握上述特征,才能形成认识和行动的自觉性,才能设计、构建、管理和实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