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二代身份证是什么时候开始办理的?

最早的二代身份证是2004年3月29日办理的。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并于2003年6月28日以主席令第4号公布。

2004年3月29日,中国大陆正式开始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表面采用防伪膜和印刷防伪技术,使用个人彩色照片,可机读数字芯片中的信息。

数据扩展: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身份证件,需要户口本和介绍信证明身份。

198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公安部工作人员开始研究相关技术和具体实施办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形式经过自主开发和借鉴国外,确定为聚酯薄膜塑料包装的单页卡。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批准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服刑的罪犯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除外),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从此,公安部开始统一印制,公安机关开始负责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制度开始实施。

直到2003年,随着时代的发展,证件发放范围不全、制作技术落后、证件容易伪造、执法人员查验居民身份证法律缺位等问题出现。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开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制定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研发工作。

2004年6月5438+10月1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始换发,二代证已逐步取代一代证。自2013、1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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