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起源
法律分析:(1)夏朝的建立和中国法律的产生并不是与人类社会的产生同时发生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演变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中国也不例外。公元前21世纪,于霞把皇位传给儿子夏柒,用皇位世袭制取代了原来的部落推荐制,标志着以夏后氏为核心的夏国正式建立,作为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制也随之形成。早在于霞建立势力范围的过程中,他就开始将自己的统治区域划分为“九州”,初步形成了夏后氏政权的国土区域,并与各地氏族、部落首领分别管理,成为“九大牧场”。夏朝的法律具有习惯法的性质,主要包括礼和刑两部分,体现在颁布的《李霞》、《禹刑》、《王明》等法律形式中。(二)中国法律渊源的特点1。从法律形成的途径来看,中国法律的起源最早产生于部落征服战争和祭祀活动过程中,主要经历了“刑始于兵”和“礼出于祭”两种途径,从而形成了礼刑两种不同的法律渊源,奠定了具有中国古代特色的礼刑结合的法律传统。2.从法律的基本性质来看,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并由血缘联系在一起,因而具有强烈的伦理性,这直接影响着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和法律传统的特征。因此,中国早期的法律具有国家法和宗法制度的双重性质,不仅适用于家族和宗族,而且适用于整个国家,这一特点也成为后世法律的传承。3.从法律制度结构来看,中国法律的起源是建立在氏族制度及其宗法血缘关系的基础上的。各级宗法贵族集团纷纷利用宗族组织、家族法规、村规民约等方式来调解民事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导致国家私法建设的异化。因此,公法体系在刑事、行政、经济和司法方面极为发达,而作为私法的民事立法则相对落后。
法律依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