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防城港婚检项目规定和程序,防城港结婚证必须婚检?
自2009年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6.78%,较2008年的4.8%有较大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但是,各县(市、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发展不平衡,婚前医学检查率远未达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切实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力争2010年底实现我市农村结婚。城市婚检率达到80%以上,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桂政办发[2065 438+0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婚检工作。
婚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先天残疾的技术干预措施,针对影响婚育的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和相关精神疾病,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第一道防线。免费婚检,鼓励和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自愿进行婚检,可以大大提高婚检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免费婚检对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开展免费婚检,及时研究解决免费婚检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推广,逐步形成“政府积极倡导、部门密切配合、群众自觉参与”的免费婚检服务体系。
二、加强婚检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实施免费婚检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和鼓励婚姻登记当事人自觉进行婚检,推动免费婚检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免费婚检的重要性和作用,广泛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以各种方式支持免费婚检。婚检机构应当在公共场所开设婚检知识宣传栏,制作发放各类婚检宣传资料,以创新的思维和人性化的服务为免费婚检人员提供健康检查、优生优育和科普宣传服务,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通过大力宣传,提高人们对婚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掌握预防保健和优生优育的基本知识,努力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爱、社会支持、宣传免费婚检的良好氛围,确保免费婚检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加强婚检技术,提供优质服务。
免费婚检是党和政府关心新婚家庭幸福、关心下一代优生优育、关心民生的一件实事好事。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免费婚检的监督管理,要依法规范婚检机构,重新组织评估,严格准入条件;规范婚前保健服务,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婚前检查质量;对从事婚前检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依法执业,并持证上岗。各婚检机构要提供规范、优质的婚前保健服务,做好婚前咨询和指导工作,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正确认识并积极配合婚前检查。各级民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提供婚姻登记和婚前健康指导、咨询、医学检查“一站式”服务,为适龄青年免费婚检提供便利,积极探索创新多种服务方式,切实做好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免费婚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卫生局牵头,民政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妇儿工委办、工会、* *团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婚检部际联系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婚检中的各类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婚检工作的日常管理。各县(区、市)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免费婚检工作。
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婚检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情”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们的婚检意识;积极实施《防城港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将提高婚检率和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婚检情况,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免费婚检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确定全市免费婚检项目,制定免费婚检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加强免费婚检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婚检服务质量;完善婚检及相关妇幼健康指标监测网络,督促市、县(区、市)妇幼保健院做好参加免费婚检当事人的资料登记,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定期向市免费婚检领导小组报告免费婚检情况;督促市、区、县(市)妇幼保健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以市、县(区、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基础,建立市、县(区、市)婚前保健服务中心。加强婚前保健服务中心人员配备和设施建设,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指导和咨询,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将婚前保健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为一体的健康教育基地。
财政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5号)要求,负责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纳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妇幼卫生财政支持力度,核定婚检工作量,每半年结算支付经费,保障免费婚检服务经费。将婚检全部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切实提高婚检率,保证出生人口质量。
民政部门:积极参与免费婚检宣传,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牌,发放免费婚检申请表和婚检、优生优育等宣传资料。,宣传覆盖率达到100%;采取针对性服务,主动引导已婚双方到婚前保健服务中心参加免费婚前检查;及时向免费婚检领导小组报告免费婚检工作情况;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员开展免费婚检宣传工作的能力;核实免费婚检人数;做好免费婚检工作。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婚前保健和婚育知识的宣传咨询,倡导科学的婚育观;将婚检率作为乡镇、街道(社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时,积极动员已婚未检青年男女到市、县(区、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对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免费婚检实行“一对一”服务管理。
* * *共青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增强青少年婚检意识。
新闻部:负责免费婚检的公益宣传,宣传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婚前保健的科普知识,营造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舆论氛围。
乡镇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认真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免费婚检宣传力度,动员辖区青年积极参与婚检,确保辖区婚检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强督导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防城港市免费婚检标准》,免费婚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免费婚检工作进行不定期考核。实行免费婚检工作季节调度制度,免费婚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免费婚检工作进行调度监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