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历史问题

宋朝应该沿袭宰相制度。元代书省是隋唐六部的决策部。...

1.你问实施背景..宋朝,无论是南宋还是北宋,都是一个对抗的状态。北宋、辽朝、西夏以及南宋、金朝、宋朝的统治者采取和平手段,每年向周边国家上交大量朝贡。元朝的建立,是一个独立统一的国家,在政治上巩固了民族团结,在行政制度上保证了中央集权。这是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对后世影响很大。

2.当我在元世祖时,我开始建立中国图书省。从统一中国到元年期间,在各地设立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来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军政事务。省制是在中央设置中国总理的国家政务,枢密院主管军事,御史台主管监察;在当地,设有省刺史,各省有宰相,掌管全省军政。既减轻了国王的负担,又巩固了袁的统治。

3.1.省份的二元性有利于中央集权。起初,元朝的行省只是临时的中央机构,但在忽必烈统治元世祖的后期,行省基本成型,并转变为永久性的地方行政区域。然而,即使在各省完全定型和地方化之后,它仍然具有中央机构或中枢省分支机构的性质。“各省演变为最高地方政府只是其性质的一个基本方面”;“即使在上述进化完成后,各省仍然长期保留着帝国机构的一些原有属性,而且...他们不是纯粹的地方官员”(李志安《行省制度研究》),使得行省具有二元性的特点,这是其他朝代中央与地方行政区域关系中所不具备的。这一特点使得各省既要受中央政府的制约,又要为元朝的统治服务。

2.中央政府对各省的有效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军务虽重,皆领”,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都受到中央的牵制和制约,所以“有诸侯之镇,无诸侯之权”(赵天麟引《财政管理》卷273)。比如人事权方面,元代地方官员的选拔主要由中书省和吏部负责,各省官员少,有解释权和调整权,远不如汉唐地方官员。在财政方面,各省只是充当了朝廷集中财政税收的工具。各省必须实行70%对30%的悬殊比例供中央和地方留用,也有义务遵从朝廷的命令,额外拨款弥补中央财政税收支出的不足。军事方面,各省不能独立行使军权,军权在中央枢密院。在司法方面,朝廷也为各省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不能逾越。

3.各省内部权力的相互制约有利于中央集权。元代实行的是省官分管集团,实行会议制,即通过省官集体会议,官员之间既有责任,又有协调,又有制约,每个省官不能独立行使权力,而是受到其他同僚的协助或制约。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还建立了一个专门的机制来监督各省,防止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如江南、陕西的御史台的设立和由二十二名低成本访使组成的地方监察网,都是元代地方监察的创举。元代大部分行省、御史、廉政巡察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对立和相互攻击的状态,有效地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4.省级权力的归属有利于中央集权。作为国家统治的有效工具,元朝的省级官员主要由蒙古和色目人掌握权力。以最关键、最敏感的军事力量为例。只有平章以上的省官才被允许担任军权,平章以上的官员不允许由汉人担任。通常,他们只能由蒙古和色目人贵族持有。“虽寄希望于汉人,却加以压制”(《元史》卷一八六《程尊传》)。因为作为一个有着不同民族身份和文化背景的省长,即使他执政,也很难想象他会煽动汉族或者能够煽动汉族分裂。总之,元朝统治的民族色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各省主要代表朝廷的意志和利益行事,成为中央控制地方的有效工具,而不是走向中央的对立面。因此,我们在理解元代行省制度时,不应该完全从汉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来解释,而应该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和蒙古族统治集团独特的统治意识来解释。这也是为什么元朝的行省制度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而朱元璋在明初依然一分为三。

5.分省有利于中央集权。秦汉以来,土壤肥力的行政区划由山川自然界限或历史传统决定,行政区的自然属性具有较强的经济文化融合趋势,容易出现割据局面。元朝以来的分省主要是针对中央军事控制,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将自然环境差异较大的地区任意组合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当地的经济文化认同,人为制造犬牙交错、北控南的局面。这样一来,各省官员就失去了冒险防守的地理条件,朝廷更容易控制。比如秦岭以南的汉中划归陕西省,打开了四川盆地的北进门户。这种划分行政区域的方法,自然加强了中央集权,客观上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交流。

综上所述,虽然元代的行省制度确实与唐宋以来汉族社会日益集权的观念相矛盾,但作为元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它仍然发挥了其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的目的,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以强带弱加强中央权力,也去掉了很多有益的东西。发展方向太单调,没有广度就有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