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的历史沿革
唐武德四年(621),来凤县设在境内,县设在双峰驿。武德九年并入浮石县。
唐贞观二年(628),龙越郡设在境内,属戎州。公元634年,该郡被废弃。
龙场旧称龙桥客栈,位于明朝隆庆元年(1567)。本文对荣昌富顺和泸州两县进行了分析。因唐代位于长洲,明初属荣昌县,明代定名为隆庆隆昌。
清隆庆元年至嘉庆六年(1567-1801年),属徐州府管辖。
清嘉庆七年(1802),隆昌属川南永宁路州府(1908改名夏川南路)。
民国元年,废道制度由政府、州、厅、县直隶四省管辖。
民国二年(1913),废省改道,隆昌直隶更名为四川南路(1914)。
民国十七年(1925),国民政府改组地方行政组织,以县为基本单位,隆昌直属四川省政府。
民国二十四年(1932),四川省分为18行政监察区和西康监察区,隆昌为第七行政监察区。
1949 65438+二月,属于卢希安地区。
1952 65438+10月,卢希安地区改为隆昌地区,机构迁至隆昌县,隆昌县隶属隆昌地区。
1952 65438+2月20日,隆昌地区改为泸州地区,机构迁至隆昌所属的泸州。
1960年7月,泸州地区撤销,隆昌归宜宾地区。
1968,专区改为地区,隆昌属宜宾地区。
1978年4月,隆昌划归内江地区。
65438年6月至0985年6月,内江地区改为内江市,隆昌归内江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