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清朝谁伺候公主?多少个奶妈?有多少大小姐?几个小女仆?

在清朝,公主和王子未成年时,他们的仆人是一样的,包括八个保姆和八个奶妈。除此之外,还有40个人,包括侍奉公主衣服和被褥的所谓针线活师傅,负责洗涤的淀粉师傅,负责照明的灯师傅,侍奉饮食的炊具师傅。

六岁开始减少保姆奶妈,增加丫鬟太监。结婚后,好像皇帝就要给别人了。至于多少,那就要看是不是受宠了。

公主(未婚):

年份:白银242按月支付。

日用:王子和公主一样,白蜡一个重125元,羊油蜡三个各重125元,羊油蜡夏天一个重120元,冬天五个,红竹炭五个,冬天二十五个。

扩展数据:

清朝的公主是清朝皇后的女儿。她出生后,被送到了宫廷奶妈那里。清代叫格格。

清太宗称帝后,崇德元年(1636年)才仿明制。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的女儿称为“古伦公主”,妃子所生的女儿和皇后的养女称为“和硕公主”。

清朝从皇太极时期开始,皇帝的女儿不再叫“格格”,一般叫“公主”。比如皇太极(孝文皇后所生)的二女儿玛卡塔,一开始被封为古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后改为“文庄长公主”。

之后的所谓“格格”:一是清朝贵族家庭的女儿的称号,二是皇帝和王子的低级妃子的称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清朝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