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万县分院诞生于1952+00年6月。1955年6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万县分院变更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万县分院。1966文革开始,检察机关受到冲击,工作停止。1975,人民检察院撤销。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人民检察院。6月,11,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万县分院改建。

1993年4月,国务院决定撤销万县地区、万县市、万县县,地级以上市设立万县市和龙宝区、天成区、吴桥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万县分院更名为万县市人民检察院。辖龙宝、天成、吴桥3个区和梁平、开县、城口、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8个县检察院。

1997年6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成立。1998年8月,万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同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龙宝、吴桥、天成三个区检察院,成立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二分院管辖万州区和八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