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考察了历史创造者的原则。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基于现实的人及其本质来把握历史的创造者。当然,历史是人创造的,离开了人我们就无法探索历史的创造者。但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所谓现实的人,“不是处于某种虚幻的孤立的、固定的状态的人,而是处于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这种现实的人,是基于自身需要和社会需要,从事一定实践活动,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具有能动性的人。只有把人当作现实的人,才能正确把握人的本质以及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的东西,而是现实的,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告诉我们,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而不是自然属性;人的本质属性表现在各种社会关系中;人的本质是变化发展的,不是永恒的。这种观点强调个人与社会的统一,要求人们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包括阶级关系中去理解和把握一定群体和个人的本质和作用。?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从整个社会历史过程出发,探讨谁是历史的创造者。虽然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离不开个体的人类活动,但整体的社会历史并不是个体历史的简单堆砌。“无论历史如何终结,人们总是通过每个人对自己的和有意识地预期的目的的追求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些许多向不同方向前进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影响的合力就是历史。”就大家而言,他在某种意义上“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即通过自己的生活书写了自己的个体“历史”,但这并不能等同于创作社会历史画。从整体上看,社会历史是一定群体(集体、阶级、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认识活动、实践活动及其产物的演变过程,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形成和演变过程。
第三,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来考察和解释谁是历史的创造者。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和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历史主体是创造历史的决定性力量。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体现在某些历史主体的活动中。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社会领域各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些纵横交错的力量中,既有符合经济运动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力量,也有违背经济运动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必然性、阻碍历史前进的力量。只有代表前一种力量的人才属于历史的创造者。
最后,历史唯物主义从人与历史关系的不同层面考察了谁是历史的创造者。不是对历史表象的经验描述,而是对历史本质的逻辑把握。人与历史的关系有三层:阶级与历史、群体与历史、个人与历史。当我们把历史主体作为一个阶级来对待,以最抽象的形式来考察它的活动时,无疑应该肯定总体人民在总体历史进程中的主体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人创造自己的历史”的观点,与上帝创造历史、观念创造历史、超人创造历史等唯心史观划清了界限。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并没有停留在“人”创造历史的普遍认识上,而是对群体和个人的历史作用进行了更深入的考察,区分了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力量和非决定性力量、主导力量和非主导力量,从而科学地解决了谁是历史创造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