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地名的由来

泗水县

古县“泗水”之名代代相传,沿用了1400多年。拥有古老而鲜明的地名词语文化和深厚而独特的地名实体文化(地域文化),构成了泗水县灿烂的地名文化。

地名词语的文化内涵

首先,简要分析了“泗水县”的词源

“泗水县”一词属于中国行政区的地名,其标准读音为“sĉ淑贤”。它所指的县级行政区(地名实体)位于山东省中南部,太乙山南麓,寺河上游。位于北纬35° 28′~ 35° 48′,东经117° 05′~ 117° 35′。东至平邑县,西至曲阜市,南至邹城市,北至新泰市,西北至宁阳县。县城南北长50.6公里,东西宽52公里,面积1091.8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位于省会济南以南190公里的泗水县古城西路以北。是济宁市下辖的一个县。

泗水县位于隋开帝十一年(公元591年),县城因河而得名。泗河古称泗水,其名由来已久。早在虞舜时期,泗水县就是“九水”之一。

第二,泗水县行政区域的演变。

泗水县自古以来就是边国之地。春秋时期为鲁徐邑(今泗水镇)、边邑(今泗水镇东21公里边桥村)、米易(今边桥南)。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4年)设边县,辖边邑(今泉林镇边桥)。它的领土包括北部,中部和东部的县和新泰市方城地区,属于鲁国。三国魏(公元220-265年)属鲁县。西晋改鲁郡为鲁国。北方,边县荒废。隋开帝三年(583),温阳被废为郡,开帝十一年(591),泗水郡设在盱眙(今泗水镇),以泗河命名。带原边县地,属兖州,再归鲁军。唐宋金属兖州。元二年(1265),废于曲阜郡,次年复置,属济宁府。明清属兖州府。1914属于济宁路。1925属于延吉路。1928路废直属于省。1936属于第一行政监管区。1941年属鲁南地区第一行政区。后分属鲁南第一区(1944)、鲁中南第四区(1948)、尼山(1949)、泰安(1950)、济宁(1956)。5月,1985,隶属济宁市。

第三,泗水县县城地名词语的特点。

根据对中国聚落(即自然村落)地名的分析,其构成和用词有以下特点。

第一,地名的形成比较古老。据文物部门研究,泗水从母系氏族社会到父系氏族社会共有十余处聚落遗址,其中大汶口文化遗址有柘沟、白勤、中都、小黄沟等。龙山文化遗址包括尹家城、渔沟、黄愚庙和张庄。

第二,地名的命名有明显的规律和特点。以自然实体命名的自然村有217个,占全部自然村的36.7%,如东洼、瑶山、奉贤庄等。体现了这个县多山多水的自然地理特征。以姓氏命名的村有232个,占包村、翟扎庄、冯家庄等自然村总数的39.3%。以古城命名的村落有14个,占全部村落的2.4%,如泉林镇边桥、张镇汉书、中策镇古贤等。以景点命名的村落有20个,占全部村落的3.4%,如泉林村、玉皇庙街道等。以其产品命名的村落有23个,占全部村落的3.9%,如枣山峪、桃花岗等。以历史人物和传说命名的村落有60个,占全部村落的11.2%,如跨嘉鱼河、谢佳河等。以普店、集镇命名的村庄有9个,占全部村庄的1.5%,如南普子、相公店、于家关、黄银集等。

再次,受方言影响,有些地名有特殊读音,如“个”读作“国”,“国”读作“个”,“儿”读作“了”,有些词在某些地名中有特殊读音,如歌山把“个”读作“国”。东黄土崖“崖”读作“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