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鼓励老旧住宅安装电梯。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北京将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鼓励老旧小区住宅楼安装电梯。

一是旧住宅区的改造

实施旧居住区综合改造,根据居民意愿,利用居住区现有房屋和公共空间,补充便民商业、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利用空地、非法用地等进行腾退。增加停车位,或设置机械停车设施等便利设施。鼓励老旧住宅安装电梯。

第二,危房改造

经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危房,允许通过翻建、改建或者适当扩建予以重建。有条件的可以适当增加建筑规模,实行全装修或便民服务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资金由政府、产权单位、居民和社会机构共同筹集。居民异地安置或货币安置后腾出的房屋,可作为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旧工厂的改造

明确旧厂房改造利用的准入标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发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文化等产业。鼓励利用旧厂房发展国家和本市支持的新型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业态;鼓励利用旧厂房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旧工业厂房通过改造或土地置换实施规划,增加道路、绿地、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五环内、城市副中心内的老工厂,可以根据规划和实际需要,补齐城市短板,引进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五环外其他区域的老厂房原则上用于发展高端制造业。

第四,旧建筑的更新

鼓励老写字楼、老商业设施等老建筑升级改造,调整功能,增强活力,发展新业态。允许老旧建筑增设消防楼梯、电梯等设施,允许建筑功能混合、兼容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动词 (verb的缩写)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

在符合《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历史街区保护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平房(院落)申请退租、改租、保护性修缮修复,建设* * *医院,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传统风貌,改善居住条件。空置空间优先保障中央政务职能,服务中央单位,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同时,鼓励腾出空间用于传统文化展示、体验和特色服务,建设创意空间或开发租赁住房。

六、其他类型

鼓励城市公共空间转型升级,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优化提升城市功能。鼓励建设特色街区、生态街区、智慧街区,营造安全、智能、绿色、低碳的人居环境。鼓励传统商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商业业态,创新营销模式,激发消费潜力,有效增加服务消费供给。支持工业园区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推进城市更新整治,促进提升专项行动有效衔接,合理利用疏散空间。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