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章程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章程

一般规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为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简称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山东省美术家协会是在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下,组织全省各地美术家进行美术创作和学习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美术家。

艺术家与艺术家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本协会是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在山东省文联的直接领导和中国美术家协会的指导下工作,肩负着发展山东美术的使命。

第三条本会遵守宪法和法律,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遵循艺术创作的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积极鼓励各种形式、风格和流派的绘画自由发展,团结我省艺术家为发展繁荣而奋斗。

第五条协会积极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生活,收集艺术风格,努力在创作中体现时代精神;号召画家们把自己的艺术和爱心奉献给人民。争取更多更好的作品问世,为人民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经常在艺术理论和创作实践方面举办各种层次和内容的培训活动,为会员提供专业指导。并通过展览、评奖、出版、发行、播放等活动,对优秀的艺术作品和人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协会积极组织艺术理论家、艺术评论家以不同方式开展艺术研讨会,引导艺术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了解国内外艺术的状态和理论信息,不断推动山东艺术走向更高的学术水平,参与国家艺术发展的多元化建设。遵循艺术规律,发挥学术专家的聪明才智,建立健全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和各类绘画艺术委员会,做到互通有无,繁荣山东艺术创作。

第七条协会将加强与省市电视、广播、出版、报刊等部门的联系,不断宣传和扩大我省艺术家的艺术实践活动和专业创作成果。协会积极与各省市美术家协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艺术展览进行学术交流。除《山东美术家通讯》外,创办内部美术期刊和与其他单位合作创办学术报刊,及时在会员之间交流学术信息,反映全省和全国的艺术创作和理论动态,介绍新人新作,发展山东美术事业。

第八条协会积极联系台港澳和海外(特别是山东)艺术家,与世界各国艺术家开展艺术交流,增进友谊,开阔视野,维护和平。

第九条广泛联系有识之士和热爱、关心美术事业的团体,争取社会各界对美术事业的支持。根据国家政策发展文化产业。

成员

第十条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度和个人会员制度。

市政府和地方美术家协会是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大型企业文联所属的美术家协会、省级行业所属的美术家协会,同意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章程,提出申请,经省美协主席团批准,可以成为团体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省级会员集体参加省美协的活动,可视为团体会员。省美协有责任对团成员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团成员有义务密切配合省美协开展各项工作。凡同意本会章程,具有中国公民身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1.本人的艺术作品或理论作品,经过展览、出版、发行,具有较高的思想学术水平;

2.我的艺术作品参加过不止一次中国美协组织的大型美展和三次该协会组织的综合性美展;

3.在艺术组织、艺术教育、艺术理论研究、美术编辑、工艺美术、建筑艺术等方面成绩斐然

第十一条申请人经市、地美术家协会提名推荐,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协会主席团研究批准,可以成为协会会员。特殊情况下,协会也可以直接接纳为会员。

第十二条本会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缴纳会费,提交作品(副本)备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有批评协会的权利,享受协会组织的学习、考察、参观和深入生活。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有退出协会的自由。根据新时期美术家协会的工作特点,为便于会费的收取和更有效的使用,决定每五年缴纳一次会费(详见会费缴纳细则)。凡长期不缴纳会费,离开艺术界,无故长期失联,不遵守协会章程,不服从正常管理人员者,视为自动退出协会。退出会议的人员名单,经与成员所属的团协或单位艺术负责人协商后,在本刊上公布。如果你想恢复会员资格,你必须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四条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成果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协会予以保护。

第十五条本会会员严重违反章程或有犯罪行为并丧失公民资格的,经主席团批准,撤销其会员资格。

编织

第十六条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其职权是:决定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查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章程;

选举领导机构;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团体、单位会员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特邀。

第十八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按约定名额选定后,由各组织会员单位提名。各集团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负责日常会议工作的人员作为代表集团成员单位的理事候选人。代表小组成员单位的主任,工作变动后,由原小组成员单位另行推荐替补人选,并报主席团确认。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如有必要,主席团应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会议。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如有必要,主席团应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会议。

第二十一条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的职权,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由主席、理事会副主席或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根据协会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协会设名誉主席和顾问若干人。名誉主席、顾问由主席团聘任,不再担任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理事。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委员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主席或者常驻副主席召集。

经济费用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资金来源和业务支出:

1,政府拨款;

2.会员费;

3.本协会创办的经济实体的收入;

4、有关单位赞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补充规则

第二十五条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英文名称为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址设在济南。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属于会员大会。解释权归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