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狭义概念)地区从古至今的历史变迁?

一个清晰的江南概念,应该是从唐代开始的。贞观元年(627年),天下分十路,江南路完全在江南,从湘西以东到海边,是秦汉以来最名副其实的江南地区。显然,这条江南路的范围太广了。开元二十一年(733),朝廷将江南路细分为东西江南路和黔中路三部分。“江南”一词在唐代的用法往往超出了长江以南。韩愈所谓的“江南”,是指江淮以南、南岭以北的整个东南地区。江南东路(简称江东路)包括浙江、福建两省和江苏、安徽两省南部地区。中唐时期,江南东路细分为浙西、浙东、宣化、福建四个观察使团。其中,浙西地区完全符合未来人们对江南的印象,包括苏州(包括明清时期的松江、嘉兴贰负地区)、湖州、常州,以及润州、杭州的部分地区。因此,明清江南的核心区,在唐代仍以“江东”为代表。当然,当时江南最确切的含义是长江以南的地区。这个地区的繁荣出现在唐朝。为便于财务管理,北宋朝廷设置了“转运路线”。道统三年(997),全国分十五路。唐代江南东路此时分为两浙路、福建路、江南东路。(3)两浙路包含了未来江南的核心区域,相当于今天镇江以东的江苏南部和浙江全境。也是狭义上的元代以来江南的官方地理记录。“江南”一词也曾用于行政区划。比如清代所谓的“江南”,主要是指今天长江以北的江苏、安徽两省。但经济意义上的“江南”,越来越明确地指的是传统的浙西地区,吴或三吴。明代,江苏、松树、常州、嘉湖、芜湖被列为“江南”的正则表达式,因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全国获得了独特的地位,受到国家的高度依赖。嘉靖年间,嘉兴府海盐县人郑潇用这些地区来讨论江南。所以后来有人建议,在最富庶的苏南、浙西设立特别行政区,由总督统管,称为“江南中心”。②明清笔记小说中的江南泛指这一带。甚至有人说,杭州、嘉兴、湖州、江苏、常熟、常州、齐针就是所谓的“江南”。③

自傅以龄等学术前辈研究江南以来,大量关于江南的著作从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环境乃至地质构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傅以龄的《明清商人与商业资本》、《明清农村社会经济》、《明代江南民间经济》、《明清社会经济变迁》等,虽然涵盖了江南地区,但尚未对江南地区做出明确界定。

最早探讨江南含义的是王·。他在早期对江南市镇结构和历史价值的研究中,认为苏宋昌和杭嘉湖最迟在明代就已经是一个具有内在经济联系和相似性的区域整体,官方文件和私人著述中也经常提到五院甚至七院。所以最早的江南经济区(严格来说是长三角经济区)其实已经初具规模,而这⑤刘士奇在《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中说,江南属于江苏省的江宁、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太仓直隶州,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嘉兴、湖州。⑥洪焕春、主编的《长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史》一书也给出了江南的定义:主要指长江三角洲,明清时期为苏、宋、昌、镇、杭、嘉、胡七省,是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三角地区。⑦陈在研究明清江南市镇时,将江南的地理范围界定为苏州(含清代太仓直隶州)、松江、常州、杭州、嘉兴、湖州,分属52个州、县、部,行政单位的划分和名称一般以清代中期为准。(1)范树之《明清江南市镇探源》仅涵盖苏、宋、杭、嘉、胡五州,但附表统计市镇涵盖应天、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金华、太平、宁国、池州、惠州,涵盖今江苏、浙江、惠州。(2)徐新我们对江南地方布衣历史的研究,基本上是以松江府为中心,延伸到常州、苏州、嘉兴、杭州、宁波的部分地区。长江以北的南通,因为手工业比较发达,在供销上与江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也被纳入江南的范围。(3)江南的范围显然很大。范对江南丝路商贸史的研究,地理范围缩小了,但很清楚,它北临长江,南临杭州湾,东临大海,太湖镶嵌其中,基本上是一个长江三角洲,包括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上海、嘉兴、湖州、杭州,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4)钱航、程宝所著《17世纪江南社会生活》对江南的界定更为宽泛,包括明代南直隶14、浙江省11、江西省13、清代江浙赣三省四州。⑤陈学文对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历史的研究⑤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