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设立了专门从事农业的机构。
农业部。
金兴定六年(公元1222),改劝农使设公司,面试公务。设大司农,为二品;清三人,皆四品;邵青三人,正五品;两任总督,七项。下属机构是农业部。元朝七年(公元1270年),又设为司农,同年十二月,改为“司农”。
中国古代农业分为两个阶段:
一种叫井田制,就是把土地分成九块。一个是公立的。此时土地不属于农民,即贵族占有土地。土地兼并发生在贵族之间,往往带有政治而非纯粹的经济问题。
但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土地私有制,并延续了2000多年。土地成了私有财产,大部分时间可以分割买卖,土地问题成了一般的经济问题。在封建制度下,有一个有趣的阶层就是地主。他们是土地的所有者,但不是土地上的生产者。
他们是封建社会上层阶级的阶级基础,但他们自己不是生产者,必须让别人替他们种地。一般的方法是买下土地,控制曾经耕种土地的人。
而且由于地主阶级占据统治地位,他们在统治国家中占有绝对优势,国家法律和税收制度都向他们倾斜,所以自耕农只能在不公平的制度下陆续失去土地。成为房东的房客在身体上依附于房东。随着社会的稳定和人口的增加,地主的佃户逐渐增多,必须增加地主的土地,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