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税收制度法国税收制度(文章)
为了维护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中国自秦汉以来就建立了完整严密的税收制度。要了解中国的历史,就要研究中国的税收史。这与中世纪以来以贵族地方割据、国王地位薄弱为特征的欧洲历史大相径庭。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兴起,欧洲历史走向了王权上升、税制确立和地方贵族势力削弱的近代时期。《马可·波罗游记》中关于中国制度的叙述是欧洲君主的灵感来源。自17世纪以来,王国税制在欧洲普遍出现。法国大革命后,现代税制逐渐建立,经历了19世纪的工人和各种社会运动。二战前后,西方国家的税收制度在法理和操作上趋于成熟,成为维持政权和公共部门运转的稳定财政来源。
作者就法国税收制度采访了巴黎一家税务部门的负责人勒马尔尚。他说:其实税制的原则都是一样的。中国有丰富的历史经验,但我们建立了现代国家意义上的复杂税制,符合基本原则。在我们的税制中,法制原则和公开原则问题不大,但平等原则和富人多缴税、穷人少缴税的原则变化较大,反映了不同时期的施政观点和重点。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很能说明问题。
法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四档:年收入5615欧元至1198欧元,税率为5.5%,11199欧元至24872欧元,税率为14%。考虑到实际购买力的比较,1欧元相当于7人民币左右(1月汇率2065438+2005),相当高。
问题是,上述税率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一个人独居,就按照这个比例;如果是一对夫妇,他们必须将总收入除以二,然后设定这个税率;每增加一个孩子,就增加半个人。由于所有欧洲国家都鼓励生育,每个孩子都算作第三个孩子的一份。在这种情况下,人口多的家庭和人口少的家庭收入相同但税负差别很大。比如洛朗夫妇没有孩子,他们的年收入是丈夫4万,妻子3万,加起来有7万欧元。7万除以2 * * * 3.5万欧元必须按30%的税率征税。而劳伦特的同事弗朗索瓦一家收入相同,但有三个孩子,所以总收入除以4(夫妻各1,两个孩子1,第三个孩子1),约等于17000,税率降为14%。这里的原则还是公平,因为人口多显然负担大,消费多,公平原则就是这样体现的。
自20世纪初高累进税制逐步建立以来,西方国家就在税率上做文章,调节贫富。左翼社会党上台后,法国一度杀富济贫,最高税率达到创纪录的58%,导致大量富人搬离,损失大量财产。因此,研究税收制度的学者B连说,过重的税收制度对税收是有害的。事实上,法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总额中并不多,约为20%。与个人财富相关的税种不仅仅是所得税,还有各种与资本相关的税种:财产转让税,如继承最高税率可达60%,房屋转让一般在5%左右;财产增值税,如证券和房地产的增值,约为5%至15%。对于财产总额超过77万欧元的人,将对其财产征收超级富豪税。名字叫“团结税”,税收将用于补贴低收入阶层。税率从0.55%到1.8%不等。
正是因为对富人征收这些税,法国和西欧的富人采取各种避税手段,所以他们很少炫耀自己的财富,尽量避免在全球富人排名中被税务部门“砍”。
在所得税方面,一位法国经济学家说:欧洲大陆体系和英美体系是有区别的。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的税收制度试图让富人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国家通过税收政策追求更多的财富平衡,以缩小贫富差距,维持一个社会的和谐。而英美体现鼓励人们追求财富,税制相对简单,财产税率普遍较少。与西欧普遍纳税的“杀富济贫”方式不同。而英美的贫富差距更大,社会矛盾更多。当然,这种说法也引起了争议,涉及两种不同的西方观念。
事实上,法国总税收中占比最大的是增值税,约占税收的45%。一般商品和服务税率为19.6%,但基本食品、基本药品、图书等文化用品税率为5.5%,体现了照顾低收入群体、鼓励文化事业的倾向。对健康有害的烟酒,税率将达到60%至70%。
在所得税征收方式上,法国是自行申报,由当局审核,不同于美国的任何收入,比如先扣税,后决算。因此,法国仍然保留了强大的税务检查部门。法国税务总局隶属于财政部,员工超过8万人。在一个只有6300多万人口的国家,算是一个很大的行政部门。法国的税制是中央集权的,从中央到地方垂直领导,没有地方税务部门,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国家管理财力。据说他也是从中国学来的。
加上疾病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家庭福利方面的社会保障缴款,法国的强制性缴款总额已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5%左右。德国和其他西欧国家正面临如此高的福利负担。如何在保证社会福利、缩小贫富差距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和税收负担,是欧盟面临的一大挑战。法国右翼执政,也试图降低财产阶层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