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纪日本的经济状况
17世纪是中国的明朝。自1603年德川家康统一日本后,改变了丰臣秀吉时期与中国的紧张关系,欢迎来自中国的海商进行贸易。虽然日本在1639年开始实行锁国政策,但来自中国的贸易商船仍然开放,双方贸易额保持一定增长。同时,16年底,日本发现了大量银矿,发明了“吹灰”炼银法,使日本对中国商品的需求有了支付和交换的基础。因此,17世纪是中国与日本长崎贸易的显著世纪,尤其是对日本白银通过两国贸易输入中国的研究,也是日本白银输入中国的主要时期。根据目前中国和Et的历史记载和学者的研究,主要通过三大渠道输入:
第一个渠道是澳门与中日的转口贸易,从65438+60年代开始由葡萄牙人控制。特别是从1571到1638形成的以澳门-长崎为中心的葡日贸易网络,成为日本白银出口的主要渠道之一,年交易量达50万至60万。
第二个渠道是1602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日本的贸易。其商船于1609年首次驶往日本平户,取得日本官方贸易许可,并设立营业厅。从此到17世纪中叶,荷兰和日本之间的贸易达到了顶峰。通过上述两种贸易方式获得的日本白银,大部分通过与葡萄牙、荷兰、中国的贸易流入中国。一位研究日本白银史的专家认为:“17世纪初,日本、中国、葡萄牙和荷兰的船只每年运送和出口15万至18.75万公斤白银。.....最终流向了中国大陆。”①
第三个渠道是本文重点研究的中日直接贸易,包括明朝中叶以后的官方朝贡贸易和民间海上贸易。中日之间的贸易历史悠久,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大量的往来,但在明朝中叶以前就已达到相当的规模。双方贸易中日本白银的进口在历史上也有记载,但这一问题最值得关注的时期以17世纪为代表,与这一时期中国与长崎的民间贸易密切相关。所以,要了解日本白银输入中国,首先要考察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的中日贸易
明清时期,中日贸易大致可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即中国控制的朝贡贸易阶段、中国东南沿海的海商集团控制的海上民间贸易阶段、德川幕府闭关锁国后的对日对华船只配额阶段。以下是对中日贸易各个阶段的简要总结。
(一)朝贡贸易阶段
朝贡贸易,也称勘探贸易,是宫廷政府直接控制海外贸易的一种方式。传统中国本质上是大陆国家。从汉代开始,历代都重视内陆经济,从西汉张骞开辟丝绸之路对欧贸易开始,就一直不断。然而,面向东方和南方的海洋经常停滞不前。即使在开海禁的那几年,海上商业区域也基本局限在日本和朝鲜,台湾省、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的外弧都是东南方向。从周朝开始,根据与中原的地理距离形成同心圆,通过直接统治、封邑、朝贡、互市等方式进行维系和教育。其中,在这个“以中国和印度为主轴,以东南亚为媒介,通过朝贡贸易、互市贸易等官方贸易和俗称航海贸易的民间贸易形成的关系传承发展”的亚洲区域经贸圈内,东亚的传统贸易伙伴和竞争对手是中国和日本。
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同年11月,向日本、安南、占城、朝鲜等地派遣使节,宣发诏书。此后,又有两位使节修复了元朝时期两国的恶劣关系,恢复了朝贡关系,并允许明朝朝廷以朝贡的名义竞拍供奉的物品。所谓“谁从外国进贡,我们就在朝鲜设立贸易公司来获取...徐带货,官与民设贸,名曰互市。有贡船,即有互市。如果不是朝贡,就不允许做互市。”②、朝廷垄断和控制的中日朝贡贸易开始。但除了朝贡贸易被政府严格控制和垄断外,民间贸易一直不被允许。自洪武四年(1371)首次颁布海禁以来,“禁止沿海民众与海外各国淫乱”。
这些几乎都是有用的点。如果想了解详细信息,可以查看专门的日语资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