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曾文正

曾国藩对两件事的态度,显然是因为两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而且,需要纠正的题目是,《豫天津士人》整体内容不是卑躬屈膝,而是严厉斥责天津士人。

1854年,曾国藩发表《讨粤匪》的时候,正是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的时候,太平军本身就是一群贼寇。曾国藩在文章中敏锐地指出了长发的劣根性:秩不可逆。

天津教案后,曾国藩的事件显然比太平天国运动复杂得多。天津宗教计划一方面触及外国人在中国的利益,甚至是法国人的面子,这是最重要的。另一方面,天津望海楼天主教堂是否有拐卖、虐待儿童的行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件事已经和外交问题扯上了关系。以曾国藩做人的气节,首先要申斥天津市民不要挑事。他在《致天津学者的信》中甚至直言“即使有真凭实据,也必须告诉官方,官方会通知领事,领事会呈给大臣,然后知道的神父会被绑架杀害。”

曾国藩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知识分子,曾国藩为人刚正不阿,不善于和洋人打交道,不像李鸿章。曾国藩无论做人还是做官,都很讲究“诚”字。什么是诚实?诚信就是和人打交道要说一套,说两套。外表一致,做事光明正大。所以这样的人处理天津宗教计划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曾国藩与太平天国早在1851年,曾国藩就主动上书组织团练,但咸丰帝不予理会。直到6月1852 11,清政府才委派曾国藩、湖南巡抚张开始组织团练。

在曾国藩看来,朝廷任命自己治理应永,是顺理成章的事。而洪秀全却用邪教的歪理邪说蛊惑百姓揭竿而起造反,真是逆天。

所以他在《讨粤匪》中用了清朝孝道治国平天下的基本国情,用了很大的篇幅痛斥太平军的陋习,甚至是叛人伦。

在这场运动中,曾国藩为长毛列举了六宗罪:

罪一:毒害数百万生灵,蹂躏5000多英里的县城。

罪2:人们,无论贫富,掠夺一切,一无所有......交五两银子不献贼者,斩之。

罪三:男人天天给他饭吃,临阵退缩就赶他前进,赶他建城。女人一天给米,赶着它爬守夜运米挑煤。

罪4:如果一个女人拒绝解开她的脚,她将被立即斩首,展示给所有的女人。如果船夫密谋逃跑,他会把身体倒吊起来炫耀这艘船。广东土匪.....把我当成了一个受到两湖三河威胁的人。

罪五:历代圣贤扶持名教,力劝百姓伦理。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位,不可逆转。广东匪盗外国,拜神教。自其伪君伪相,拘秩贱役,皆称兄道弟,谓只有天道可称父。另外,所有人的父亲是兄弟,所有人的母亲是姐妹。农民不能耕种自己纳税,却说田地是王之田;商家不能自己买货来获取利益,却说货是王道的货;学者不能背诵孔子的经典,但不要有所谓的“耶稣论”和新约全书之类的书,中国几千年的礼教,一旦一扫而空。这不仅是清朝的变化,也是名教自开放以来的奇怪变化。

罪六:自古有功德,若无,则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虽然反叛者和盗贼极其丑陋,但他们常常敬畏神灵......广东土匪还玷污他们的宫殿,残害他们的头颅。甚至佛寺、道观、城隍、社坛,没有哪个朝代不烧,没有哪个形象不死。我气鬼神,要一场雪就后悔了。(以上节选自曾国藩《讨粤匪》原文,部分略)

当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政权更迭的确是一个永恒的历史主题。但曾国藩作为一个从小受传统文化熏陶的文人,被教育要“忠君爱国”。忠于哪个君主?他爱哪个国家?当然是大清国了。

这也是他为什么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抨击太平天国邪教论的原因。语气自然而强硬。

另一方面,天津的宗教计划性质完全不同。

曾国藩与天津教案天津教案的起因是法国传教士为修教堂,将望海楼附近的房屋和商业店铺全部拆除,政府缺乏有效的调控,导致部分中国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此外,当时教会里很多孤儿都感染了瘟疫相继死去,教会对死去的孩子处理的非常马虎,导致很多孩子到处死去。所以压抑了很久的人把当时天津孩子失踪的原因归咎于教会。

一开始只是一个简单的案子,最后却成了轰动全国的大案,而且案子牵扯到了七大势力的利益。事发后第三天,英法联军直逼大沽口,武力示威。以法国为首的七大势力联合起来抗议总理衙门。他们的要求很简单:处决相关官员,赔偿和道歉。

这件事意义重大。如果处理不好,战争在所难免。当时清政府不得不任命直隶总督曾国藩全权处理天津宗教计划。

曾国藩一到天津,就愤怒地放出“豫天津士”,严厉斥责天津百姓,谁敢出声。

但实际上,身为“礼仪之邦”的曾国藩,凡事讲究规矩和严肃,并不擅长处理这类外交案件。他已经忙了几次法语,但毫无进展。曾国藩不得不斩杀20名所谓闹事者,放逐天津知府、知府,用一厢情愿平息洋人的怒火来了解此事。

结果办案时舆论哗然,汉奸卖国贼蜂拥而至,矛头直指曾国藩等与此案有关的官员。曾国藩自己也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实在是愧对祖宗。

马刺案后,清政府无奈,将曾国藩调回两江总督,湖广总督李鸿章调回直隶,代替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李鸿章最后被迫同意赔偿,并派使团去法国道歉。

天津教案一年后,曾国藩受到顽固派的批判。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愧对神明,有罪”,于是在一片谩骂声中抑郁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