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文物
1.在阐述了立法的基本原则后,从管理体制、民事责任、公众参与制度、私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配套资金保障制度、程序化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2.在保护文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决摒弃这种落后的观念,形成用心保护文物的新观念。建立文化古迹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历史创造,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部分,真的是无价之宝。文物是每个人的财富,每个人都应该成为保护文物的使者。?
3.在明确文物古迹保护的主体、客体、任务、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以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价值观和环境伦理为内容,探讨了文物古迹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然后,考察了国际和国外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从立法模式、管理机构和保护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和总结。
扩展数据:
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大陆确定为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是文物保护单位主体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处于重点保护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县政府根据其级别划定,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和说明,建立记录和档案,并根据不同情况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
文物古迹都受国家保护。文物大多是无价之宝,有些国家一级文物更是无价之宝。爱护和保护国家文物,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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