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课程教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对历史教学的基本要求,文科班的教学目标是完成历史选修课一、三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理科班完成了必修历史一、二、三基础考试的复习,力争基础考试取得优异成绩。

2.历史教学应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指导原则,以使学生能够学习丰富的历史知识,锻炼历史学科能力,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并从中汲取营养,达到知识渊博,提高自身修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目标。

3.在培养基本能力的同时,还要注重基础知识的教学,让学生顺利完成高二历史的学习。

第二,教材

以《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为基础,以新编著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I-III(必修)》历史教材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I-III(选修)》历史教材为教材,以2007年岳麓版出版的《高中历史I-III(必修)》教师用教材《高中历史I-III(选修)》,

第三,教学内容

根据必修历史I-III,选修课《历史重大改革回顾》和《战争与和平》,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灵活安排教学内容。

四、教学要求

1,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和教材,妥善处理教学内容,正确处理师生教与学的关系。

2.在教学中,要注重利用教材中提供的原始文献,培养学生阅读、分析和总结问题的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的能力。

3、提倡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从而掌握基础知识,发展能力,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动词 (verb的缩写)教学安排

1-4周,文科完成了选修I第七、八、五周的测试,理科完成了必修I的复习任务,第三周周六进行了第一次模拟测试。

5日至7日,周完成了第九单元和选修三第一单元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教学任务和为期八周的测试,理科完成了必修二的复习任务并在第六周进行了第二次模拟测试。

8日至9日,周完成选修课三,一战与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下的和平教学任务与测试。理科复习必修三和第三次模拟考试。

10周复习备考部分考试。(如有假期,后期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1—13周期间,试卷和文科完成了二战的教学任务。理科全面复习,加强练习,进行第四次模拟测试。

第14—15期周完成雅尔塔体系下的冷战与和平教学任务与测试。第16—18号周进入复审阶段。理科综合复习,第五次模拟考,备考。

第19期周期末考试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