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火是什么意思?
社火是中国汉族人民庆祝春节的传统庆祝和狂欢活动。是西北一些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它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的总称,具体形式因地域不同而差异很大。
“社火”由来已久,史料说:“社火是节日里演的各种杂剧”;又称:“民间鼓乐叫社火,记不住,一般被喜剧取笑。”
”(南宋,范成大《上元集·吴中节三十二韵》)。在原始社会,人类是为了战胜野兽而生存的,经常在猎杀动物后庆祝,或者聚集起来装扮成动物庆祝,教育后代,树立智慧、勇气和足智多谋。这是最早的动物玩耍和“乡村家具”活动。
农民以户为单位建“堂”,以村、堡为单位建“社”;与“社”有关的事,称为“社事”,如“焚香山社”、“社火社”、“孝社”、“自乐班社”、“乐社”、“食割食”(有的地方,有的县乡称为“食割食”),买卖土地,写契约,取得乡邻的同意,最后。
组织不同爱好的人,设立会议负责人,订会议章,征集会议(俱乐部)会员,缴纳会费,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威望,有权处理违规行为。
这种俱乐部每逢迎神报赛,庆功集会,必然要举行娱乐活动,锣鼓喧天,火把助威,龙狮游行,人群跟随。显然,“人威”助长了“神威”,形成了“社火”的习俗,它与“香火”和许愿(庙会习俗)的民俗如出一辙,正如民间所说:“社火”其意深远,其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