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阳朔县有几个镇?
1,6镇:阳朔镇、白沙镇、福利镇、兴平镇、葡萄镇、高田镇。
2.三个乡镇:金宝乡、溥仪乡和杨堤乡。
阳朔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南部,东与恭城县、平乐县接壤,南与荔浦县接壤,西与永福县、临桂区接壤,北与灵川县、雁山区接壤。
县城距桂林市区65公里,总面积1428平方公里,耕地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30.83万,有汉、壮、瑶、回等1个民族。
扩展数据: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阳朔属桂林郡。
西汉丁原六年(前111),阳朔位于石安县,属靖州零陵县管辖。
东汉时,阳朔属于后郭之地。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析上安郡设在石安县,郡治在兴平镇狮子角村。这是阳朔县土地制度的开始,阳朔县隶属于石安县。西平县由晋改为安,行政地址不变。隋开帝十年(590年)设阳朔县,因县北有阳朔山而得名。关于地点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在今天的阳朔镇;此外,还建在兴平镇北湖家园一带,北宋初迁至阳朔镇。
唐武德四年(621年),阳朔县增为义县,治所地址在白沙镇九贤村西北。
唐朝贞观元年(627年),归义县撤销,并入阳朔县,至今未变。
五代十国时,阳朔县为楚、南汉所治,属贵州管辖。
北宋大观元年(1107),改为靖江郡;元十五年(1278),靖江改为靖江路,阳朔属靖江路。明洪武元年(1368),靖江路改为靖江府,明洪武五年(1372),靖江府改为桂林府,阳朔县归其管辖。
清代阳朔县仍属广西桂林。
民国时期阳朔县属:民国2年(1913)7月,在废弃的桂林府设置漓江路,属漓江路;民国3年(1914),六月归桂林路。民国16 (1927)年,道妃为直隶府;民国19年(1930年)冬天属桂林民团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三月属桂林行政监察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四月为广西第一个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3月(1942),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33年(1944),5月属广西第八行政督察区。6月65438+7月0949属于广西第十四行政监察区。
1949 165438+10月25日阳朔县解放后属桂林区管辖(1971年改称桂林区)。1981 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阳朔县划归桂林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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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人民政府-组织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