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虚拟货币发行时间

时间不确定。2019 165438+10月1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以中国人民银行假名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没有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从2014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还在研究和测试过程中。市场上的“DC/EP”和“DCEP”都不是合法的数字货币,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数字货币的合法上市日期不准确。

虚拟货币是指不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的百度币、腾讯的q币、Q点,以及盛大的计数券、新浪的微币(用于在微游戏和新浪阅读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游戏)、文胤(用于蓝雪游戏)、2013数字货币流行、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全球分布着数以百计的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极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和公告,虚拟货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律上的补偿和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使用,公民对虚拟货币的投资和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通过击倒敌人和在赌场赢钱来积累金钱,并利用这些虚拟的游戏数据来购买草药和装备,或者在一些特殊的游戏中作为得分单位来增加游戏的趣味性,这是玩家水平的一种体现。

但是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用。当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了门户和社区,实现了游戏的网络化,就有了虚拟货币的“金融市场”,玩家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即时通讯服务提供商发行的特殊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应用最广泛的是腾讯的q币,可以用来购买会员、QQ秀等增值服务。

银行电子货币本来就是一种“伪虚拟货币”。它只有数字化、符号化等虚拟货币的形式,但不具备虚拟货币的本质,与个性化无关。

但银行电子货币突破了货币的外延——即可以不由中央银行发行,而是由信息服务提供商发行,就像早期的几种电子货币一样。第二个突破是银行电子货币的流动性远远超过普通货币,因此隐含着对货币价格水平定价权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