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典型案例

基金经理韩刚因在自己管理的基金中跟踪白马股买卖被抓,这是基金经理第一次被抓。

从刑法修正案实施的那一天起,基金老鼠仓的好日子就结束了。

2010年9月6日,证监会公告,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的韩刚,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己管理的基金中跟踪出售白马股份赚钱。因获利较大,被深圳证监局查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韩刚可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首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基金经理。韩刚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韩刚被拘留的背后,表明监管层已经开始对资金老鼠仓进行震慑。

邯钢鼠仓

韩刚老鼠仓2009年9月被曝光,深圳证监局至今未公布对他的处理结果。2010年9月6日,证监会公布的结果震惊市场。

2009年6月6日,年仅36岁的韩刚被任命为长城九富基金的基金经理。在此之前,韩刚曾任长城久恒基金经理、长城基金研究部总经理。7个月后的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执业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这次检查中,发现韩刚私设老鼠仓。

深圳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及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其账户金额在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三位基金经理私设老鼠仓,这是继基金黑幕之后,基金行业最大的丑闻。

根据涂强和刘海已公布的交易明细,这两只基金被行政处罚买卖的股票以中小权重股为主。从长城九富2009年8月现场检查前公布的一季报和半年报数据来看,韩钢的资金均为白马股,不存在st股和重组股。

从之前的10只股票可以看出,一季报和半年报共有5只股票,尤其是韩刚接手长城九富后,开始加仓汽车股,一汽付伟和华宇汽车成为第六、第八只股票,分别持有1.1.5亿元和1.9亿元。

从2009年半年报的交易数据来看,一汽付伟和华宇汽车也是买入金额的第四和第五名,从中可以看出韩刚非常看好这两只股票。虽然无法得知韩刚亲属账户的交易信息,但不排除买卖这两只股票的可能。

证监会收到深圳证监局检查结果后,立即对韩刚等三人立案检查。2009年9月22日,韩刚被停职。

2010年9月6日,证监会公告称,韩刚利用其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与韩刚管理的九富基金之前或同步多次买卖同一只股票,获利巨大,被证监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基金行业老鼠仓第一人获刑

景顺长城、涂强、刘海、韩刚三名原基金经理因涉嫌“老鼠仓”交易被证监会立案查处,其处罚决定于2011年5月22日正式公告。涂强和刘海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并受到市场禁入的处罚。韩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中国股市首例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触犯刑法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基金经理韩刚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作出公开判决,判处韩刚有期徒刑一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0000元。此案成为国内首例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非法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谋杀仓库,用刑法杀人

在中国基金业历史上,韩刚是第一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韩刚并不是第一个被证监会打死的人。在基金老鼠仓名单上,有前摩根士丹利基金经理唐剑、南方基金经理王利民、融通基金经理张野、长城基金经理刘海、景顺长城基金经理涂强等。,但证监会并没有将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是进行了罚款和行政处罚。

韩钢与刘海、涂强同时被证监会立案稽查,却以不同的结局收场。根本原因在于刘海与涂强的疑似老鼠仓交易,要么金额不构成刑事犯罪,要么交易发生在2009年2月28日之前。

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成了韩刚头上致命的钢刀。

韩刚出任长城九富基金经理一个多月后,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增加了一款,叫做“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

情节严重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证监会的公告中,韩刚案涉及的获利金额、股票、交易明细从未涉及,但涉嫌老鼠仓的交易时间恰好发生在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之后,期间的金额会比较大。

韩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资本市场有震慑作用,但意义重大。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不仅针对基金公司,还包括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在深圳证监局的检查中,涉嫌账户的金额只有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之间,但韩刚利用非公开交易的信息获利几千万的可能性不大。相比资本市场上利用重组非公开信息非法获利数亿元,可以为他人做出表率。

同时也给基金经理和基金行业敲响了警钟。基金公司从业人员达到8000多人,62家基金公司* * *旗下基金产品700只,基金经理500多人。这个群体从2065,438+00开始就表现出很高的流动性。截至2065年7月30日,438+00,已有59家基金公司的227位基金经理离职。

人员进出难免会混杂。韩刚是第一个,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对基金行业的同行有更大的震慑作用。全国最大“老鼠仓”案、深圳“老鼠仓”第一案(2014 2月21)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前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被控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买卖股票。昨天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马乐供认不讳。

庭审揭露了马乐如何操纵“老鼠仓”长达两年,非法获利654.38+0883万元。

2014年2月21日开审的“老鼠仓”案主角马乐,年仅32岁。他因为一场危机,奉命将博时精选基金打造成基金界的风云人物,但2013年7月,马乐被指操作“老鼠仓”。经查,马乐在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博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期间,于20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间,违规操作“金某”、“严某金”、“严某文”三个股票账户..购销金额双边成交金额* * * 1.05亿元,非法获利1.83亿元。把老百姓的资金当个人股票“轿子”,也就是典型的“老鼠仓”,被检察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提起公诉。

操纵“老鼠仓”直到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实施才被定性为刑事犯罪,相应的罪名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老鼠仓”案在国内已经有很多审判案例,但在深圳,马乐案是首例,也被称为深圳“老鼠仓”第一案,马乐案涉及的交易金额和获利金额都是一样的。

在2月2014,21日的庭审中,马乐非常配合,自始至终认罪。他对起诉书中所列的犯罪过程和金额没有异议,对检察官所列的大量证据也完全认可。他不仅在辩护律师辩护时流下了眼泪,在最后陈述时也深表遗憾。在两个小时的整个庭审过程中,马乐的自我辩护和他的辩护律师的发言都集中在罪行上。

马乐是一个从穷学生到基金人的人。

马乐,32岁,出生在河南农村,家境贫寒。在马乐的最后陈述中,他将其描述为“17年寒窗苦读”,他在清华大学用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完成了本科和硕士学业。

2011年3月8日,29岁的马乐被任命为博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当时基金在行业中的排名只有90%左右。接手基金后,“我真的把这个基金当成了我的生命,因为它日夜加班,放弃了很多节假日,甚至晚上睡不着觉。”马乐在法庭上说,自己身体透支,30岁前曾患有继发性高血压、严重腰椎间盘突出、整夜腰痛。

但他也相信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基金的业绩迅速增长到了行业前24%。2011,该基金在同类基金中处于前三分之一的位置。对于一只近6543.8+00亿元的大盘基金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因此,马乐成为基金界的风云人物,被视为农村孩子成为成功人士的励志案例。由于出色的表现,马乐的收入也上升了。据资料显示,马乐的年薪已经超过200万元。全国最大老鼠仓案在广州创下新纪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65438+2006+65438+2006年6月5日发布消息称,该院已提起公诉的陈某公民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30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826.058727万元。陈某市民案涉及买卖股票87只,成交额6543.8+08亿元,非法获利2826万元,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老鼠仓案。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老鼠仓案,陈某市民案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买卖股票数量达到87只,交易金额达到1884084756.25元,非法获利金额达到28260587.27元。该案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侦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2015年9月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于20110年10月6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65438+2006年3月1日,证监会公告称,张鹏先后在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研究员,张鹏及其妻子杨某艳控制刘某秀账户的使用。在张鹏管理新动力基金期间,新动力基金买卖股票后,张鹏操作刘某秀的证券账户同时或先后买卖新动力基金。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张鹏采取五年禁入措施。

经营“刘”证券账户获利共计44.85万元。其中沪市成交16股,成交151526000元,盈利24.08万元。汇聚交易深市20只股票,成交额654.38+06554.4万元,盈利2.077亿元。

证监会认为,在担任新动力基金经理期间,利用其未公开信息操作“刘”证券账户,违反了《证券法》关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交易等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的规定。因此,张鹏被禁止进入市场五年。禁入期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