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文章哪里用了比较描写的方法?
在法庭上,法官的“愤怒”和恼怒被拿来和李大钊的从容淡定相比较。
文章简介: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中国现代作家、革命先驱李大钊之女李兴华在1943发表的一篇散文。这篇文章是一篇回忆录,描写了李大钊作为父亲对家庭的关怀和爱护,李大钊作为革命者对革命事业的忠诚,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和深深的怀念。
在第一人称中,作者回忆了他父亲被谋杀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实自然,既有文学价值,又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扩展数据写入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兴华写于1943年,是李大钊逝世16周年。作者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描写中国* * *产党的重要领导人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白色恐怖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敌后法庭英勇作战,最后壮烈牺牲的故事。?
内容介绍:
这是一篇关于革命历史的文章。但相对于《狼牙山五侠》等革命历史题材的文章,《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一部回忆录,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回忆录,它的人物形象更丰满、更全面、更真实,更具有文学性和史料价值。
从文章标题来看,作为一个对父亲感情很深的女儿,回忆父亲的文章标题中并没有出现“父亲”二字,似乎有些不合理。“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正式的向心结构,“回忆”是中心词,“十六年前”表示回忆的时间。作者既是革命家的女儿,又是从事教学和民间文学研究的工作者。她把这个标题作为唯一的选择,显然是不想把文章当成父女之间的纯私人、纯情感的文字。
从语言表达来看,有意识地关注叙事符合客观实际,语言非常谨慎。比如写“四月六日”(李大钊被捕的那一天),文章说“父亲在里屋写作,我坐在屋外的长木椅上看报”。
写日期“4月28日”(李大钊被害的那一天),文章写“我又哭了,从地上捡起报纸,咬紧牙关,勉强看了一遍”。报纸上写了两个确切的时间,可见作者对文章中具体时间的写作态度相当谨慎。这体现了作者的另一种写作基调:她对待父亲记忆的态度相当严谨,颇有史传写作的味道。
显然,在这本回忆录中,作者想向人们展示的不仅仅是一位坚强不屈的革命军人和令人钦佩的英雄主义形象,还有一位慈爱、诚实、可亲的父亲。本文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