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统治者的成语典故
传说商朝末年的商纣王是一个奢侈而残酷无情的国王(见“助人为乐”)。“锡伯”(西部诸侯的首领)吉昌,后来被称为周文王,因反对纣王而被监禁。他尝试了许多方法来越狱。当时周的都城在岐山(今陕西省岐山县)。周文王回到岐山,决心推翻商朝的统治。他先是聘请军事家姜尚(姜太公饰)积极练兵备战,后又兼并了周边几个小诸侯国,势力逐渐强大。接着,都城迁至凤仪(今陕西户县附近),准备东进。但是很快,周文王去世了。
周文王的儿子姬发继承了王位,也就是周武王。姜太公继续担任战略家。武王同父异母的哥哥姬旦(周公)和同父异母的哥哥姬石(召公)是武王的两个得力助手。与此同时,武王赢得了其他几位州长的支持。于是正式宣布要派兵砍伐。大军在金梦(今河南省孟县南黄河渡口)渡过黄河,向东北推进,直逼商朝都城宋(今河南省淇县东北)。因为商纣王已经失去了所有人的心。军队也不愿意为他而死。他们逃跑投降,起义的起义很快被征服。纣王自杀了,商朝结束了。800多年后,成为周的天下,史称周朝。
在周武王征服朝戈之初,武王对如何处理商朝遗留下来的贵族和官员以及能否迅速稳定局势没有把握。为此,他与姜太公等人进行了磋商。在西汉刘向编撰的《说苑规法》中,有这样的记载:
吴王尹柯召来太公,问曰:“乃器人如何?”太公对他说:“我爱他的人,我也爱黑房子;恨别人的人也恨别人。如果咸刘战胜了敌人,使之绰绰有余呢?"
周武王打败殷商,召见姜太公,问:“他们的人员怎么办?”太公回答说:“我听说如果你爱那个人,你也会爱他家的乌鸦;如果你恨那个人,你也会恨他的仆人和家臣。如何看待杀光敌对分子,一个不留?——原文中所谓的“徐雨”是地位最低的小官吏,奴隶主的管家,贵族。(喻、魏等的意思。;许,许立。)
汉代傅盛编纂的《尚书·大吉列传》中也有类似记载:亡之时,吴王未定。召来太公,问曰:“入阴可如何?”太公说:“我听说情人也是黑房子;那些不爱别人的,还有他们的备件。"
这一记载与《说苑》所载的类似。但是“徐雨”这个词在这里写成了“余旭”。两者含义不同。“余旭”不再是小官吏,而是地位低于“徐雨”的奴隶或罪犯比如的“太师”姬子,因为不满而被囚禁,所以装疯卖傻,甘愿做奴隶,所以庄子称他为“余旭”。
此外,《韩诗传》和刘《文》也有关于与上述谈话的记载,且内容基本一致。因为这个传说,成语“爱屋及乌”应运而生。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一种迷信的习俗,认为乌鸦是“不祥之鸟”,谁落在它们的房屋上,谁就会遭到不幸。在中国最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的潇雅部分,有一首名为《正月》的诗,意思是“看乌鸦落在哪里,灾难就落在谁家”。可见古人对乌鸦的恨大于爱。所谓“爱屋及乌”,就是因为我爱那个人,连他家的乌鸦都不觉得这是不祥的,是讨厌的。这个成语一直被用来比喻推爱情。因为你爱一个人很深,所以你爱他的亲人朋友和其他人或者其他东西,这叫“爱屋及乌”或者“爱屋及乌”。
唐代诗人杜甫在他的诗《李赠射洪》(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为李明府)中,前两句说:“夫住宅好,善其事也。”宋代周敦颐《濂溪诗》有:“怒动水中蟹,爱屋上狗”。宋代诗人写的《李姣博艺》也说:“晴空时,我看门前鸟,人看你屋前乌。”都是成语“爱屋及乌”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