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法律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1,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
2.法律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奴隶主阶段和奴隶阶段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经济政治对立,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和激烈的对抗。正是这种矛盾和斗争导致了国家和法律的产生。
法律和原始习惯的区别;
1,两者体现了不同的意志。
2.它们以不同的方式产生。
3.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实现。
4、适用范围不同。
5.他们有不同的基本目的。
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首先并且主要反映统治阶段的意志,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法律是意志和法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应该是通过利益调整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法是指国家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将非国家主体创造或发展的规范体系排除在法的范围之外。
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意志在经济阶段的体现:法律是“意志”的体现和反映,法律是统治阶段意志的反映,法律是统治阶级和大众意志的反映,法律是被当作法律的统治阶段意志。
法律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培养了人们的法律需求,决定了法律的本质。
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或承认法律是国家创造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国家制定的法律,俗称“成文法律”,是由具有法律规范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制定,通过规范性文件表达的。
2.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规范。
4.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5.法律的直接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
一般来说,国家承认的法律是指习惯法。习惯法是指在统治阶段,强大的国家机器根据调整社会关系的需要,对社会中已有的习俗、伦理、道德等行为规则赋予法律效力而形成的法律规范。
法律要素;整个法律的主要组成部分称为法律要素。法律通常由三个要素组成: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
法律规则的类型;
根据法律规则设定的不同行为模式,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权利规则、义务规则和权利与意义的复合规则。
法律规则的效力是不同的: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确定性的程度因法律规则的内容而异:确定性原则、指定原则和适用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