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跷的历史演变是中国人最先发明的吗?

它是中国人发明的。

关于高跷的起源,学者认为与原始氏族的图腾崇拜和沿海渔民的捕鱼生活有关。据史家考证,尧舜时代以鹤为图腾的丹朱氏族,在祭祀时要高跷舞,以模仿鹤。(见孙作云《谈朱丹》);考古学家认为,古代甲骨文中有近似踩高跷形象的文字。(方启东《甲骨文商代舞》)两者可以互相印证。

古代文献《山海经》中有“长股国”的描述。根据古人的笔记,可以知道“长股国”与踩高跷有关。从“长腿人常携长臂人下海捕鱼”的笔记中,不难想象出用长木桩绑在脚上,用长木头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水中捕鱼的形象。更有趣的是,今天生活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至今仍有在浅海中用长木桩捕鱼的习惯。

现今人们使用的高跷多为木质,表演可分为双高跷和单高跷。双高跷常绑在小腿上,以示技艺;单高跷双手托住木高跷顶部,上下方便,动感有趣。其表演可分为“文高跷”和“武高跷”。文学高跷强调的是装像和调侃,武学高跷强调的是个人技巧和绝活。各地高跷形成了鲜明的地域风格和民族色彩。

关于高跷的起源,已故历史学家孙作云(公元1912 ~ 1978)在《谈丹朱——中国古代鹤族研究——谈高跷舞出图腾》一文中,根据《山海经》等古代文献,首次提出了高跷起源于鹤图腾崇拜的论点。阿津人郭璞评论说:“或说有一个乔国,今有音乐家的乔人建此像”,人吴仁琛评论说:“乔人一出戏,两块木头续足,今称(同)高跷”。两种笔记都认为长腿华人是用木高跷绑在脚上的长腿人。《谈朱丹》中认为高跷源于原始图腾信仰,用于宗教祭祀仪式,后由杂技表演演变为扮演戏曲人物的舞蹈形式。尧舜时期的丹朱是以鹤为图腾的氏族,高跷戏直接来源于古代鹤图腾氏族的舞蹈。最近有学者认为,甲骨文中有一个词可以解释为“像人拿着棍子跳舞一样跳舞”。如果成立的话,这种独特的民间高跷舞蹈形式最迟在商代晚期就已经问世了。这是来自图腾崇拜的补充。不仅如此,在非洲扎伊尔的tchokwe部落的宗教仪式中,还有踩高跷的表演。一个巫师用绑在腿上的长长的木高跷慢慢地走着,用手慢慢地跳舞。这是“图腾崇拜理论”和“宗教仪式理论”的又一佐证

关于高跷起源的劳动说,可以根据人郭璞的另一个笔记:长臂的中国人在赤水之东,有着和常人一样的身体,但手臂有三尺长。“或者说,长腿人经常背着长臂人下海打鱼。”由此联想到足长系木高跷,手长为手中长木制成的捕鱼工具,描绘了居住在广西防城“京族三岛”的京族渔民踩着木高跷在浅水中撒网捕鱼的形象。据1930的《艺术风格》杂志报道:“武昌的筷子街和铁龙街因为地位低,经常被淹,每当被淹时,那里的居民几乎都是踩高跷。这是来自工作生活记录的高跷。

从杂技到盛装的演变——不同时代高跷的名称,表现了其从杂技表演到扮演戏曲角色的演变。魏晋前后,“任巧”是从图腾崇拜到杂技的过渡,其高超惊人的技艺虽然神秘,但已经是一种表演形式。隋唐时期的高跷被称为“长高跷艺妓”,是一种娱乐表演形式。南宋临安灯会中“踩高跷”、“村田乐”、“扑蝴蝶”的出现,说明它已经成为一种民间舞蹈。据明清文献记载,高跷常与秧歌合演戏曲人物,称为“高跷秧歌”。如《京都风俗》说:“秧歌叫‘高跷秧歌’,几个人装扮成驼头、渔夫、樵夫、渔夫、儿子,伴着腰鼓、锣,脚爬在竖木上。”目前京津地区的高跷大多属于这一类,演员有12人,分别扮作驼头、小二哥、于、乔、耿、雷丁,或《西游记》等戏曲人物。表演分文艺和武术两种。文艺高跷讲究扭扭捏捏,或者表演情节简单的小戏。吴桥强调个人技能,如“单腿跳”、“抓虎”、“劈”和“越障”、“跳桌”。北京房山张谢村名为“登云会”的高跷,木高跷长1.40cm。一个熟练的演员可以弯下腰,用一只高跷从四个叠放的高桌上跳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