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包青天的原型

当然有。包拯(999—1062),宋代庐州市(今安徽合肥市)东县吉杰乡包村人。天盛年间进士,历任大理监、建昌知府、转州税监、天长知府、端州知府,迁殿监御史。后来,他被派到章格智代、龙图阁志学和泉三施思。1061年,任理事会副特使。知府时,以清廉、执法严明、杜绝官奸、不畏权贵著称。

他的父亲包灵仪是个秀才,曾任七品保司。1027,包拯29岁考中进士,先授大理国监、建昌县令。由于父母年事已高,包公放弃了官职,在家照顾父母。几年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他把他们埋在城东,在墓旁呆了三年,在家里住了十年。

1037年,包拯39岁重走仕途,出任天长县令。后来又到端州(今广东肇庆市)了解郡务。后来,他被任命为理事会的监事、学士和副特使。1062年死于开封,享年64岁,死于孝。他的遗作有《包的奏折》。他在端州任职期间,成绩斐然,政绩斐然。他打井取水,筑堤防洪,开荒种田,发展农业,储粮防饥,等等,为后人所景仰。如今肇庆仍有古迹,如包公、包公井、七星岩碑刻等,可以从中寻找包公当年的风采。而“包公投砚成砚国”的故事,更是传颂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