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历史上的顶尖学者
状元,科举时代的巅峰荣耀
首先,简要介绍宋元时期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始于隋唐,盛于宋代。按宋代科举制度,可分为科举、贡考、学选三类。前者是汉晋时期朝廷招贤纳士的主要方式,以举荐的形式从地方招募人才;另一方面,贡桔从世界各地招募学者来设置考试科目。除了众所周知的进士科目外,还有九经、五经、礼、三史、三礼、三传、学人、明经、法明。学选,即从官办国子监中选拔学生,也采用考试作为其选拔方式。以上三类,除了秀才考试,我们习惯了状元,贡桔的其他科目和学习选项也可以选状元,当时也叫状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北朝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对科举选士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极大地提升了选士的地位,甚至一度取代贡举考试成为选拔人才的唯一途径。变法后不久,进士被重新重视,但学选与进士仍基本处于平行地位,漳州第一秀才黄思庸自取,称之为“释布朗之秀才”。
江南宫媛,明代福建进士赶考之地。
宋代选拔学生的方式主要是王安石创立的“三宿升试法”。当时国子监设置了宿舍外、宿舍内、宿舍上三个国家学生等级。通过考试或进入国子监的学生,首先是住在校外的学生。住在校外的在年度考试中获得一、二等成绩,合格者允许进入内校。内院学生每两年试一次,成绩优秀且相等,通过学校后升入上院;上海社生每两年试一次,和科举一样。如果成绩优秀,学校也很优秀,可以在华远堂进行“布朗释放仪式”,即脱下便服,穿上给定的官服,然后开启为官仪式。绩效考核优秀的两个获奖者被称为“两个优秀发布布朗”,其中第一个是“布朗发布冠军”。
黄思庸作为棕释状元,他的待遇虽然不能完全与明清宫剧状元相比,但至少在宋元时期还是极为荣耀的,比如可以立个庄媛坊,直接颁官。然而更尴尬的是,黄思勇解读布朗的状元是宋还是袁。
第二,黄思庸状元年考
嘉庆、光绪《漳州府志》卷十六载有选举记载,“闽帝新年吉祥,黄思永,释布朗秀才,陇西人”。据此,黄思庸是南宋皇帝南征途中在漳州选拔的人才。当时随行的多是宋廷官员,所以中国留学生肯定很少。这个时候选人用人,只能算是一种征服,而不能算是一种学者。此外,根据乾隆《陇西县志》十三选记载,黄思永在元代被列为“释棕第一人”,具体年份不详。更早些时候,黄思永的《天柱山》还收录在《康熙长泰郡年谱九年艺文志》中,在作者下注为“宋秀才,陇西人”,而同期《康熙漳州十三年选志》中的“元选”则记载为“黄思永,陇西人,棕秀才”。追根溯源,在万历《漳州县志》卷十五的元科中,写着“一人从布朗释放,黄思庸为状元”。
根据上述县志中的记载,明确黄思庸是释布朗的状元,但其年代有宋元之争。要确定哪个更“真实”,需要从黄思勇现有的作品中寻找答案。
黄思庸在《江东石鼎族谱序》中说“我住在柳江附近,到石鼎上下洋”。石鼎生活在阳厝村丁厝社,旧称陇西县海洋李霞。根据《白石石鼎古谱牒》的记载,黄思庸是“邻都人”,即原陇西县人。文章中最有价值的信息是黄思勇与石鼎有关的个人简历。“我生于久远,在我老师的那一亩地秋教,没几天就奖励了我对国学的提升,好让我将来辞掉教书,进大学士院。”由此可知,黄思勇先是从陇西县学生升到国学,最后成为国学。
白的古族谱中有两个汉字和一个数字“目中”。宋元间与黄思庸有关的是《石鼎十二世》。“颜华二字为讳,官名为明。在《木钟》中,元朝给陇西县颁布了一项关于学习和教学的敕令,称之为三教敕令。清朝十年八月十三日申请时,泰文被任命为第二任。丁木忠生于淳祐十年(1250),南宋都城失陷二十六年(1276),雅山皇帝鲍晓陆秀夫投海二十九年(1279),元嘉定二年(1325)。黄思勇为石鼎作序,既是巧合,也是必然。有一天,黄思邕去拜访丁穆,恰逢丁穆和他的兄弟、子侄,于是请黄思邕作序,可见当时丁穆还活着。黄思庸在谈及丁目兄弟时,用了“宋倩惠安城”一词,可见曲改已是元朝之事。
漳州文庙没有黄思庸的记载。
综合以上信息,黄思庸对褐状元的解释是在元代1325之前得到的,而非南宋。据《漳州市志》1999记载,黄思永从元代到释放布朗,即1341~1368,比泰三年晚了几十年,明显有误。根据目前所能找到的许多年的版本,也许元仁宗清二年(1313)是最可信的。
黄思庸除了为的家谱作序外,还为华安郭氏家族撰写了《孝重公序》,可见黄思庸在元代漳州陇西县一定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只是在元明之交,八闽的元军势力崩溃得太快,各路举旗投降。只有忠于元朝的漳州道坚持到了最后一刻,被视为愚忠元朝。这样一来,当时的漳州文人志就流失了很多,很多关于元朝的典故也就消失了。大概就是因为这样,黄思勇演绎的褐书生的名字和真才实学在后世坎坷,却无人知晓。
黄普熙《长洲谱》载有公派释放的元代状元。
浦西黄的徐平浦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