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是否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1954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1956的建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式确立。

从1953年开始,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我国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在1956年基本完成了改造任务,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历史意义

中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业、农业和商业的社会改造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已经实现。

社会主义政治上的基本制度在中国初步确立;经济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中国基本确立;它开辟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