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历史人物介绍:刘启(汉景帝)
汉武帝刘启(公元前188年腊月初五——公元前141年正月),汉武帝刘恒的第五子,母孝皇后都史(即窦太后),西汉第六位皇帝。
刘启在位期间,实行“削藩”政策,割据诸侯封地,平定七国之乱,巩固中央集权,勤政治国,继续奉行“息民”政策,发展生产,减少赋税。
刘启在位16年,汉景帝后第三年(141年前)葬于杨陵。
汉武帝刘启在西汉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继承和发展了父亲汉文帝的事业,与父亲一起开创了“文婧之治”。并为其子刘彻的“汉武盛世”奠定了基础,完成了从文帝到武帝的转变。
主要成就
政治
韩晶即位后,加强中央集权,重用古代文人晁错,大力提倡减少诸侯。“七国之乱”平定后,绝大多数诸侯国只拥有一郡,实际地位已降为郡一级,国与郡基本趋于一致。诸侯国的属地郡县由汉高祖年间的42郡减少到26郡,而中央直属郡县由汉高祖年间的15郡增加到44郡,大大超过诸侯国的郡县数量。
韩晶压制和贬抑了藩王的地位,剥夺和削弱了藩王的权力,收回了王国的官员任免权,只保留了自己的“粮租税”权,并夺取了盐、铁、铜等利润来源和相关的租税。
但是诸侯的影响并没有完全解决,以至于汉武帝不得不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
军事
对于匈奴的小骚扰,景帝没有大规模反击,而是以大局为重,注重积极防御。在与匈奴的几次战斗中,涌现出李广、成武、郅都等一批将领。匈奴人听到李广的名字就害怕,以至于称李广为“飞将军”。
经济
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既定的重农抑商国策。他多次命令县官员优先鼓励种田和种桑。
景帝让生活在贫瘠土地上的农民迁徙到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的地方从事垦荒,把“长陵田”租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同时,多次颁布诏令,用法律手段打击那些善用人民资源的官员,从而保证了正常的农业生产。景帝曾两次禁止用粮食酿酒,还禁止内县用小米喂马。
汉高祖刘在位期间,黄老继续无为而治,实行轻佻宽厚与民同息的政策,厚德载物相结合,恢复了连年战乱造成的巨大破坏,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元朝元年(公元前156年),景帝在登基之初就下令将地租减半,即十五税减为三十税。此后,这种新的地租税率成为西汉定制。
在减租的第二年(155前),景帝下令将男子开始服徭役的年龄推迟三年,以缩短服役时间。这一规定一直沿用到西汉赵涵时代。
景帝登基后,继续马政建设。他下令在西部(如北地县)和北部(如尚军县)扩建马场,鼓励各县、各国、各民养马。由于景帝时期马产业的大发展,军马的产量相当大,属于政府的马发展到40万匹,但民间的马不算在内。
法律
景帝在法律上实行轻刑慎刑的政策:一是继续减轻刑罚,修改了文帝废肉刑改革中的一些不当之处。第二,强调慎用,增强司法过程的公正性。第三,对特殊罪犯给予一定照顾。
实行“卖爵令”和“犯罪法”。这两项措施是太子官晁错提出来的,得到了文帝的批准。景帝即位后,继续推行这些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并使之更加完善。大量的移民充实了边境地区,成为了士兵和农民的混合军队,既减少了内地人民的徭役,又争取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文化
汉景帝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景帝到县官的统治阶级逐渐重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景帝末年,文翁被任命为蜀郡知府,文翁开办郡官学。
关于思想,景帝不再严令禁止其他学校的发展。当时西汉初年盛行于朝廷,以黄帝、老子命名的黄老学派,主张无为而废薄赋。景帝在提倡黄老的同时,也允许包括儒学在内的其他学派存在和发展,这为董仲舒学说后来的发展和被汉武帝采纳提供了前提条件。
外交
外交方面,景帝继续采取亲匈奴政策,安抚匈奴。同时在匈奴边境地区设立关氏,与匈奴进行贸易,也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匈奴的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