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太祖朱元璋的故事一句话杀了几个人?
据野史记载,洪武年间,有一位名叫熊璐的学者,人品好,著述颇丰,被吏部推荐到朝廷做官。朱元璋批准他出任山东兖州周知。
熊璐上任了。以前说“公章是文书人员用的”。到了兖州后,他首先要用官印,发布文告。当他拿出皇帝授予他的官印时,他吓了一跳。原来,朱元璋的圣旨是授予熊璐山东周知的称号。这枚官印是按照皇帝的圣旨刻上去的,这个兖州自然就成了知州。但山东一直是兖州,不是沂州。
如果当时熊璐犯了错误,他就犯了错误,周国就成了周国。这被皇帝改了,谁也不敢怎么样。然而,熊璐是一个学者,他的工作是认真的。他认为兖州就是兖州,怎么会改成益州呢?于是他给皇帝写了一封信,请他改正,重新刻上公章。
朱元璋看到那张纸,脸色变得又红又白,确实搞错了。他是一个耕种自己土地的人,他熟悉这个国家地理州县的名称。他应该知道兖州不是周的国家,这个字的读音是“gn”而不是“Yn”。但是,想要天皇道歉,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朱元璋出身卑微,自尊心很强。当他的流氓发脾气时,他喊道:“熊璐是如此大胆,他说话像一本书在我的头上。我不知道山东还有一个兖州。通过他的一周,我了解了兖州。这个兖州和周是同一个字,只是因为学者写的东西不一样。”混蛋,司法部的大臣们服从了命令,把熊璐斩首了。“可怜的熊璐为了一句话献出了生命。
朱元璋出身贫寒。他是牛仔、小偷、乞丐和僧侣。后来加入红巾军,造反称帝。虽然我在寺里出家的时候活吃了几本佛经,但是底子差,很多字都模棱两可。当了皇帝,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以权谋私,害死了无数文人,造成了震惊明初的“文字狱”。
朱元璋杀人的理由很简单。他带着对事物的片面理解和个人的文化素养读了臣下的奏折。凡是言语中违反禁忌的,都是砍头的对象。所谓禁忌,含义非常广泛。以同音字为例。一般同音字都不一样。但是,朱元璋并不是这么理解的。所有与个人身份相关的词语和表达都是禁忌。比如和尚的明显特征就是秃顶,所以不仅“光”和“秃”这两个字是禁忌,就连和尚的简称“和尚”也被他讨厌,推而广之,“和尚”这个字的谐音“生”也是不喜欢的。再比如:朱元璋早年在红巾军当兵。红巾军在元代被称为“红色大盗”和“红色蔻驰”。所以,无论“贼”字指的是谁,他总以为是在骂自己。推而广之,连与“贼”谐音的“泽”字都是禁忌。朱元璋痛恨“贼”字,却同情那些当过贼的人。他曾不打自招:“做贼是被逼的。有吃有穿有喝谁愿意做贼?”以我为例。如果我衣食无忧,我就不会加入红领巾起义了。由于朱元璋偏爱做过贼的人,明朝海盗猖獗。
其实“贼”和“则”这两个词是同音异义词,从词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它们是同义词。像这样常见的谐音,最多。
浙江教授林维为因“行是悼宪”二字而被杀的太监海门写了谢罪薪表,北平的导师赵伯岑为因“行是悼子”二字而被杀的太监赵伯岑写了祝寿表。晋南,福州官学导师,在冬季至日上为省法官写了一张表,却因“义为天下”二字而被杀。桂林官学的导师蒋智为省法官写了一篇贺词,却因“钟健作则”二字而被杀。杭州官学教授徐一奎就因为这个词写了贺表。"
朱元璋恼羞成怒,说:“这个许付雪很可恶。他不但骂我是和尚,还骂我是贼。”你不能一个人杀他,你应该杀了他!这个可怜的徐,过年用了“光”“治”两个字,株洲9户人家杀了50多人。为朝廷著书立说,为人民树立榜样的李郑被杀。简而言之,朱元璋因为心虚,读表的时候读了“贼”字。他很生气,说:“听起来像个小偷。有人敢指责我是小偷。多么险恶的用心,应该处死!”
朱元璋不仅用词造句,还在文中对用词造句做了禁忌。淮州府秀才鲁瑞为这届政府写了一封感谢信,因为文中有一句话“皇帝之死,我深感惋惜”。事后,朱元璋不可理喻地说:“皇帝的称号”是“皇帝的过错”。他胡说八道,诽谤我。这个人不杀他有什么用!贾娟受县学之命,向本县道贺,有句“取法家魏”,朱元璋读为“送鬼”。鬼秃,骂我是和尚,命令锦衣卫立即处决我。国家授意林云为国家谢乐宫设宴,因说“一个国王的父亲是贵族”而被杀。
朱元璋认为“石”是“死”的谐音,是在诅咒皇帝。徐苑,尉氏县来信,0755-79000写给我们衙门。有两句赞美的话:“健体、富法、和平藻”。朱元璋片面的理解是,法坤是“养发”的意思,“享太平”是“早失太平”的意思。如果他有这样的不良企图,他不会手下留情的!
从朱元璋的剑影中不难看出,文盲是文化的天敌!
朱元璋有可能因为一句话就把这种野史干掉吗?应该不可能,因为不符合明朝的官制。按照明朝公文处理的风格,朱元璋就算有错,早在朝廷公文下达之前就已经改正了。实际上,任命官职的“投票提案”来自内阁,而不是出自天皇之手。真正的朱元璋也是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不是人,也不是草包。这种野史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前政权的仇恨和对人民的洗脑。